|
|
| 一名抢劫犯的黑色人生 |
|
| http://www.dffy.com 2007-2-8 11:05:01 作者:谷德新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2006年7月5日,随着法官的庄严宣判,被告人方胜军被二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还要追溯到2005年2月。2月26日,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气当中,但一场抢劫、杀人的血腥惨剧却悄悄地降临夜幕初垂的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晚19时20分左右,林业局局长颉晓伟身中20余刀,倒在了自家门前,经抢救无效死亡。一时间,兴隆林业局职工群众震惊了,省森工总局、省政府震惊了!是谁这么大胆,公然杀害一名在职的正处级领导干部?
人们在痛心和疑惑中期待着案件的侦破,经过警方的深挖细查,4月29日此案终于告破,以李龙泉为首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入法网。
现年29岁的犯罪嫌疑人方胜军看上去很帅气,如果不是在看守所里,谁都不会把他和抢劫、杀人联系到一起。“我早知道会有今天,这下我轻松了,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我会积极配合你们实事求是交待我的犯罪经过”。犯罪嫌疑人方胜军如是说。
不堪回首的童年
方的父亲是一名下乡知青,不久在下乡的地方结识了方的母亲,二人婚后方胜军和三个姐姐相继来到了人世。在方4岁的时候跟随父母回到了黑龙江省绥化市老家,那个时候他和别的孩子一样幸福,有父亲的关心、母亲的疼爱,年纪虽小却是个懂事听话、聪明好学的孩子,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一个令老师、同学们信任的班长。然而好景不长,在方11岁的时候,父母不知是由于什么原因,不顾孩子们的哀求和阻拦,在他们的哭泣声中办理了离婚手续。方胜军被判随父亲生活,起初父亲对他还不错,方也是一如既往,只是缺少了母亲的疼爱。但不久这种平静被打破了,父亲与一个比他小十多岁的女人结了婚,继母带来了一个比方小七岁的弟弟,从此,方似乎就成了一个多余的人,孤独、苦闷和彷徨占据了他的心房,他一下子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这时的父亲对他是不管不问,家虽说是家,但他却体会不到家的温暖。在上初中还不到两个月的时候,他选择了辍学。没人管束的孩子,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偏离了正常的人生轨道。从此以后他经常离家出走开始了流浪生活,他当时14岁,胆子也很小,白天靠乞讨、捡食盘底度日,晚上蹲火车站或者住在拆迁工地的旧楼里,甚至有时还睡在沙堆上。但是尽管这样风餐露宿,食不果腹,他也不愿再回到那个缺少温暖和关爱的家。后来,他结识了很多朋友,在15岁的时候他认识了第一个女朋友李某,方说:“她对我的爱是终身难忘的,因为她的关爱远远的胜过了父母对我的爱”。在方16岁的时候,因为抢劫而成为一名少年犯,被绥化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女朋友不但没有离他远去,而是每个星期都给他写信,鼓励他好好改造,使他看到了光明。但是后来,不知道是何原因,女朋友不再给他写信了,为了早日与女朋友相见,方只用了3年零9个月就获得了自由。回到绥化的第一天就去了女朋友家,但他所看到的她已经躺在病床上很久了,人已经瘦的不行了,他这才知道不给自己写信的原因。她是先天性心脏病,所剩的时间不多了,他陪着她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她的死对方的打击很大,他真的感觉这世界对自己实在是太不公平了,不但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就连心爱的女朋友也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她临死前对方说:“大军,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为了我不要再做违法的事了,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以外,还有很多人在关心着你”。方当时下定决心,为了她自己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也曾有过温馨的家
送走女友后,他到一家洗浴中心当学徒,每天起早贪黑却觉得很充实。通过不懈的努力,不久他成了一名按摩师,因为按摩技艺高超且服务态度好,来消费的人大多都点名找他按摩,一月下来收入在5000元以上,他的眼前出现了亮丽的曙光。可因为从小就无人管束,他染上了很多恶习,虽然下定决心重新做人,但按摩所接触的都是有钱人,看着他们一掷千金,穿金戴银,他的心理产生了不平衡,他总在想:“我也不比他们差,为什么他们可以一掷千金,而我却连去个小饭店都要考虑再三?”。至此,他的生活发生了倾斜,每天除了工作外,就是花天酒地的生活。后来,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前妻刘某,相处不久就迈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时父母没给他一分钱。终于有了家,有了一个温馨的港湾,尤其是1999年儿子的出世,给这个家带来了无限的欢乐,方确实也安分了些日子。但那些深刻在骨子里的恶习不久又重新生长出来,他继续开始花天酒地的生活,除了给老婆孩子一定的生活费以外,对这个家根本就是不管不问。由于不务正业,老板抄了他的鱿鱼,从此方又成了一名无业游民,为了养家,他只好到一家小的洗浴中心打工,以前月收入5000元左右,现在1000元左右,这个落差使他的心理和行为更加扭曲,妻子见他这样便苦口婆心的相劝,可他却听不进支言半语,妻子一气之下抱着儿子回了娘家,不久就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
为钱财走上不归路
妻儿的离去,更使他成了脱缰野马。2003年,他认识了现在的女友惠子,相处不久就同居了,由于没有家也没有钱,他们只好住10元一宿的小旅店,后来惠子怀孕了,他想和她结婚,但是没钱,只好找到了在伊春和天津的两个姐姐,本以为会得到姐姐的帮助,因为从小她们就对自己很好,姐姐们现在的生活也很富裕。可是他想错了,她们根本就不同意他和惠子结婚,理由是惠子太小(比方小10岁),害怕她不安心和方过日子。他只好又回到绥化想办法先整点钱让惠子把孩子打掉,恰在此时,以前认识的朋友魏某从江苏仪征打来电话说有一笔大买卖问他做不做,方回话说只要能整到钱做什么都行。2005年春节后,魏某从江苏回到绥化找到他,说兴隆林业局的李龙泉来电话,说兴隆林业局局长肯定有钱,家里只有他和他老婆在家,孩子在外地上学不回家,我们去他家整点钱,他保证能给,而且还不敢报案,方听后就同意了。
2005年2月26日上午10点多钟,魏来到方的住处说:“事情已经商量好了,到兴隆林业局局长颉晓伟家抢钱”,他穿上衣服就和魏来到绥化市客运站,坐上绥化至兴隆镇的客车,到兴隆镇后联系上了李龙泉,李告诉他们要抢的是这个林业局的局长叫颉晓伟,并叫他俩到林业局打听具体住址。他俩儿打听了很多人才打听到颉家的具体住址,然后又回到商贸城等李,李来了之后,领方和魏来到兴隆林业第一百货商店门口并给魏拿了一百元钱,让他俩进去买刀,他们买了三把刀,两副手套,一卷胶带。饭后,他们步行往林业局走,路上李说方的穿着不像林场的人,于是又彼此换了衣服。到颉家时,魏敲门,他们称有熟人捎东西,将门骗开,方、魏先后冲了进去,李却没进屋,屋里的颉第一反映就是往后退,方右手握刀,左手指着颉喊了一声:“别动!”颉却大喊:“快报案,抢劫杀人了!”喊完就冲了过来,想用胳膊把方和魏推出去,而李在门外顶着门,方、魏在惊慌中用刀猛刺颉,颉倒在地上手却抓着方、魏的腿,方、魏又疯狂地扎了10余刀,直至颉将手松开。而后他们仓惶逃走,方先逃到伊春大姐家,后又逃到天津,最后在天津被公安机关抓获。面对冰冷的手铐,方说:“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
恶到尽头悔亦迟
当公安机关抓抓捕他的时候,他没有反抗,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配合警方工作,但这一切都太晚了。法律是无情的,他以自己的罪恶撞击恢恢的法网,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当检察官问他还有什么要求时,他说:“我现在什么要求也没有,只希望早点结案。我来的时候穿的是单衣,是你们给我送来了棉衣,你们这样关心我,诚心待我,我已经很满足了,我犯了死罪,谁都不怪,只怪我一念之差。虽说我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了,但我从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
此文章共有2页 [1] [2] [下一页]
查看谷德新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抢劫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