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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边停车被撞也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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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7-27 12:28:53 作者:唐晓东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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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拖拉机停在路边修理,后面的摩托车追尾,反被受伤的撞车人告到法院。近日,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停车人杨某赔偿撞车人李某12,000元。
2006年月10月27日夜间,李某驾驶摩托车因对面来车未关闭远光灯,看不清前方路况,一头撞到停在路边修理的左轮位于路面上的一辆拖拉机尾部。事故发生后,双方未报案。拖拉机驾驶员杨某与李某达成协议,杨某与李某对该起事故各自承担25%和75%的责任。李某出院后,经法医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但杨某撕毁协议,只愿承担10%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驾驶摩托车在对面来车未关闭远光灯,影响自己观察前方路面情况下,仍以较快速度行驶,发生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杨某于主要道路路边占道停车,影响车辆的顺利通行,应负次要责任。杨某与李某达成的协议没有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故判决杨某承担25%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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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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