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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孝拒不赡养老人 老父忍无可忍怒杀儿媳

http://www.dffy.com 2007-9-22 19:12:05 作者:弘法 彭利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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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母生癌症,儿子儿媳不肯支付医疗费,老父忍无可忍持刀将儿媳刺成重伤。9月19日,江苏省泗洪法院对一起因赡养纠纷引起的持刀杀人案进行公开审理,一审以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与其长子张某、儿媳桑某某因赡养问题长期不和。2007年2月,因被告人张某某的妻子崔某某被检查出患有食管癌,张某某要求张某、桑某某支付部分医疗费用遭拒绝而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2007年6月19日5时许,桑某某与张某在本村村头谩骂,崔某某上前制止时被其子张某推倒在地。被告人张某某见状气愤不已,从家中携带两把刀(菜刀持在手中,剔骨刀藏于腰后)欲与张某夫妇拚命,后被村民劝回。6时许,被告人张某某携带剔骨刀在本组东侧路上再次向张某催要医疗费,梅花派出所接警后与村干部对张家的赡养纠纷进行调解,双方矛盾暂时有所缓和。当派出所干警和村干部离开不久,双方再次发生争执。被告人张某某气愤中遂产生杀死张某夫妇的念头,便用随身携带的剔骨刀猛刺桑某某左侧肋部、前胸等部位数刀,后追杀张某未果。返回后欲继续用刀刺戳桑某某时被群众制止。后被告人张某某回家拿菜刀割颈自刎,因被他人发现将其抱住而未果。被告人张某某致桑某某全身多处裂创,肝、脾、胃、隔肌破裂。经法医鉴定,桑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对自己一时冲动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深感后悔。考虑到本案因系家庭赡养纠纷导致故意杀人犯罪,情节较轻,且犯罪未遂,故对被告人依法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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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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