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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告丈夫侵犯名誉权 丈夫诉妻子侵犯生育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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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12-5 18:33:42 作者:蒋玉莲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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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三次“对薄公堂”。妻子告丈夫侵犯其隐私权和名誉权,丈夫则称是维护自己的知情权,两人因此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将两个多月的胎儿打掉,丈夫又将妻子告上法院,诉其侵犯了他的生育权,最后夫妻二人三上法庭,离婚。
王某(男)与肖某(女)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唯一让王某不满的就是妻子一直避孕。王某想要个孩子,但是妻子认为自己还年轻,应该以事业为重,两人因此发生分歧。此后,王某觉得妻子行为异常,经常在凌晨收发短信,还刻意避开自己。趁妻子不在,王某想查看短信内容,不料发现手机加了密码。第二天,妻子上班后,王某翻出结婚证和两人的身份证,到移动营业厅更改了妻子的手机卡服务密码,并随即打印了她的话单,发现几乎所有的短信都是来自同一号码。王某用自己手机拨通了这个号码,从电话里传出了浑厚的男中音,他更加确认自己的怀疑---妻子有了外遇。此刻的他,早已是怒火冲天,于是冲到肖某所在的单位,大闹了一场。
原来,“浑厚的男中音”是肖某的上司,从赏识肖某到追求她。但是肖某心里只有自己的丈夫,怕丈夫误会而没有告诉他实情。既不能得罪上司又不敢让丈夫知道,肖某只能小心地在丈夫与上司之间周旋。丈夫到单位大闹,给肖某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她觉得自己深受委屈,于是决定给自己讨个说法。
不久,王某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妻子将他告上法庭,诉他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庭审中,王某辩称,作为丈夫,自己应当有知情权。法院认为,王某维护知情权的方式不对,判令王某赔偿肖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
事后,肖某意外发现自己怀孕,本以为这件事能缓和夫妻感情,但此刻王某怀疑肖某对自己不忠,因此对孩子也产生了怀疑。肖某觉得丈夫是对自己的侮辱,一气之下将两个多月的胎儿打掉。令肖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王某认为妻子擅自将胎儿打掉,侵犯了他的生育权,给他和父母都造成了严重的心灵创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男人的生育权在法学界历来存在着争议,由于生理上的差异,主动权可以说完全掌握在女性手中,从法理上来说,男人也应当享有生育权,但在实践中却很难予以保障。最后,法院认为肖某堕胎,王某存在着一定过错,因而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事发至此,肖某对自己的婚姻已是心灰意冷,于是向法院申请离婚。整件事,不得不让我们想到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义务。如果肖某信任王某,坦诚相告与上司的事情,又或者王某能够充分信任妻子,不无端猜疑,故事很可能不会是一对夫妻三上法庭,最终分道扬镳这样的结局。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应当给予对方充分的信任,并且忠诚、忠实于对方,那么婚姻关系才能安全地驶向幸福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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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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