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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吃”发票,栽了

http://www.dffy.com 2007-12-25 8:25:07 作者:谷德新 来源:东方法眼

    绿  


  通过自己签字,发票可以变钱。赌场失意的周利强,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厂长“吃”发票,栽了

  2007年6月下旬,黑龙江省兴隆林区基层法院以贪污罪对被告人周利强作出有罪判决。尽管周利强早有思想准备,但当听到法官宣判时,他还是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举报锁定犯罪轨迹

  2007年4月17日下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反贪局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兴隆林业局工艺美术制品厂厂长周利强在单位财务核销“子虚乌有”的支出,数额较大,所得款项用于个人吃喝玩乐。举报信内容具体,用词专业,一看就是内部知情人所为。

  接到举报,林区分院反贪局领导决定,派2名侦查骨干立即赶赴兴隆林业局,指导并参与案件的侦查。

  案发单位

  研究案情

  到达兴隆林区检察院,已是夜里11点多,林区分院的2名侦查员顾不上休息,立即与等候的兴隆林区检察院的领导与反贪干警进行案情分析,研究初查方案。

  经分析认为,周利强任厂长职务20余年,有较广泛的社会关系,查处的难度较大,必须以快制胜,在12小时内实现突破。并决定调查取证、接触犯罪嫌疑人同步进行。调查取证根据举报信提供的线索,从发票是否有大头小尾的情况、走账发票是否正规等问题入手,安排精通财务的侦查人员对相关款项逐笔核查,查找涉及贪污和挪用公款的证据。与此同时,将周利强传唤至检察院,进行询问。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兴隆林区检察院的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亲自上案,反贪干警全员参战。

  发票背后藏“猫腻”

  第二天早7时许,6名反贪检察官赶赴工艺美术制品厂,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周利强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之后,又到财务室调取了周利强在任期间的所有业务往来账目,以原始单据的内容与笔迹为重点,一页一页、逐项逐笔地进行核对、审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大约在9点多,一张金额为1万多元运输发票,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该发票有两个可疑之处:一是字迹不一致,判若两人;二是抬头是木兰县某运输公司,而印章却是木兰县东兴镇某运输公司。发票很可能是假的!

  事不宜迟。2名检察官立即驱车,赶赴木兰县东兴镇。

  不到一个小时,到达东兴镇。在当地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很快找到了东兴镇某运输公司。所谓的运输公司,只是拥有2台运输车辆的个体户。事不凑巧,老板李某外出,拨打手机,铃声在屋内不远处的茶几上响起,李某手机未随身携带!无奈,检察官只有在李某家中苦等。

  大约2个小时后,李某终于返回。

  不出意料,检察官说明来意后,李某表示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检察官严肃地向李某说明了做伪证的法律后果,经过检察官的反复说服教育,李某道出了实情:李某与周利强因为业务上的往来,成为朋友。2001年末,周利强给他打电话,要求给其弄一张金额1万多元的运输发票,李不好推辞,只好托人从县里的一个大运输公司弄了一张金额1万余元运输发票,填上开票日期与经手人,盖上印章后,交给周。

  检察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发票的开具单位-木兰县某运输公司调查取证……。周利强虚开发票涉嫌贪污犯罪,得到进一步证实。

  与此同时,查账工作又有新斩获。

  负责查账的检察官发现多笔营业收入去向不明。经追问,有关人员交出了帐外帐。在审查帐外帐时,检察官又发现了新的疑点:2006年10月至12月在当地的三家酒店的手写的饭费票据4张,每张金额均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

  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职工平均月收入仅有几百元的林区小镇,四顿饭能消费1万多元,这可能吗?

  带着疑问,检察官前往票据上印章指明的酒店进行核实。经查,2006年10月至12月期间,周利强在上述三家酒店根本没有用过餐。之前,消费过几次,但每次均不超过300元。

  此外,细心的检察官还发现,周利强核销的一些餐费票据都有元以下的零头,不合常理。

  拉锯式的较量

  18日早7时许,当反贪检察官突然出现在周利强家门口时,周显得有些紧张。但他很快拿定了主意:以静待动。

  讯问伊始,周利强一言不发。这样,僵持了一个多小时。

  审讯人员并不急躁,倒了一杯水,递到周面前,不温不火地问道:“怎么样啦?”周一愣,终于开了口:“配合”。之后,尽管审讯人员反复交待法律政策,但他就是不交待实质性问题。他用非常诚恳、谦逊的语调表白自己。他从自己的家庭、身世和过去的工作说起,说明自己一直是个勤奋工作、生活朴素、廉洁奉公的干部,说得非常动情。

  审讯人员开始采取迂回的策略,对周施压。“我们一大早把你传来,这说明了什么?”周微微欠了欠身,目光变得平和起来。审讯人员意识到,周的抗拒心理正在发生变化。于是,设身处地地对周所处的境况作了分析。

  周利强沉默了几分钟后,喝了一口水,然后一抹嘴说:“我说”。 周交代,平时为了使手头的零用钱宽裕一些,收集了不少餐费票据、宿费票据及车票。2004年4月,他出差回来后将之前积攒的票据,全部拿到单位财务予以核销,提取现金6000余元。

  “继续交代”,“没了,真的没了”。周利强比想象的要复杂,企图端出个别小问题,避重就轻。在审讯即将出现僵局时,外围取证的进展情况反馈到审讯人员。

  审讯人员里立即开展凌厉攻势。“如果你忘了,我们可以帮助你回忆”,“你先说说,东兴李某1万余元运输费是怎么回事儿?”之后,义正词严地指出,检察机关办案决不诬陷一个好人,也决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如果法定时间内不交代全部犯罪问题,将凭现有证据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周的脸色由红变白,脸部在不断抽搐……。

  惊慌失措的周利强,供认了虚开运输发票、餐费发票,贪污公款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办案人员趁热打铁,“你不要再犹豫了,尽快全部交待,争取宽大处理!”

  周利强继续交代:他和个体老板张某,由于业务上往来相识。2004年末,在一次偶然见面的时候,张某表露出想买一台砂光机,当时,工艺美术制品厂的砂光机误差大,也老化了,周也想买一台,于是和张某商量,两家同时买,租一台车运回来能省点运费。经过和厂家洽谈,最后商定每台价格为5.8万元。在周利强的授意下,张某从厂家开具出8.4万元的发票。周利强在单位核销后,将多核销的2.6万元,占为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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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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