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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东坡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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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4-27 10:13:26 作者:王文昌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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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东坡我们都不陌生,但是缘起还是文字上的居多。苏公诗好、词好、文亦好。虽然已经是宋代的古人,可我们经常能够朗朗上口地背诵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近日读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我不仅看到了苏公的文采,更看到了苏公的智慧。
苏东坡曾在杭州任职。畅游西湖,写出了“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千古名句。谁知办起案子来也是十分了得。一日,有一债主告到了府衙,声称一个做扇子的店家欠债不还。苏东坡当即升堂审案,把被告带到大堂之上。谁知被告一上大堂就鼻子一把泪一把诉起苦来。“我欠债主银子不假,可老父年前去世,留下一大堆债务。今年又是阴雨连绵,做出一大堆扇子没有销路,我偿还不了债务,实在是出于无奈。”说罢,竟唔唔大哭起来。
苏公听毕,把被告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觉得这个被告不像刁玩无赖之人,可是还不上银子案子还是无法审结。低头沉思了一会,他突然命被告立刻回家,把所有的扇子搬到大堂之上。原告一看,顿时傻了眼,心想,这位老爷一定是让这一堆扇子去顶我那白花花的银子,于是连忙给苏东坡跪下求情:“老爷,我只收银子,不要扇子,他都卖不了,拿到我家里还不是废纸一堆?”债主心里核计,这位爷也太偏心眼了。
苏公哈哈大笑,让其稍安勿躁。待扇家把扇子取到,苏东坡即取出笔墨,泼墨挥毫,不出一个时辰,一大堆扇面上留下了苏东坡的墨宝。随后,苏东坡让扇家拿到外面叫卖。外面的人听说扇子上有苏东坡题写的墨宝,喜出望外,争相购买,片刻功夫扇子换成了白花花的银子。这时,皆大欢喜,债主得到了银子,扇家还清了债务,苏公也审结了案子。苏东坡正正衣冠,一脸轻松,微笑着退堂。
苏公审案既没有打被告二十大板,限其定期还债;没有苦口婆心劝说原告息诉,或是用扇子抵债;也没有让自己的属下捐出银两“为民解愁”,替双方摆平。这些手段,可是我们今天常用的技法,不仅凑效,而且简单易行,所以屡试不爽。但与苏公比起来,毕竟还是“风光不与四时同”了。更不消说有的司法官员在办案中假公济私,或是动用公权力去无端干涉公民的民事权利,以便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苏东坡的一生充满波折。几乎是一贬再贬,先是徐州,再是杭州,再是山东蓬莱,再是广东惠州,再是天涯海角的海南岛。但是苏公坦荡豁达,一笑置之。有一次拍着肚子问:“里面是什么?有人说是文章。他摇头;有人说是诗书,他摇头。直到他的红颜知已说出:“满肚子的不合适宜”,他才哈哈大笑,点头称是。即使是自己不合时宜,苏公仍然能够做到把自己的“工作”做到如此精致,让人不能不叹为观止。苏公的字是艺术,他办的案子何尝不是“艺术”?
古罗马人把法律定义为“公正与善良的艺术”,是“艺术”而不是“科学”,这就意味深长了,做好这门艺术,更多的要靠智慧。苏公审结的“扇子案”,虽是个案,但管中窥豹,还是让我们今天的司法官们羡慕不已。可那得有一手好字在前面等着呀,不然我们为当事人写出了一大堆扇子,不仅没人买,没准还糟蹋了扇子,变得更加臭不可闻。扇子没有卖出去,店家先给你急了:“还我扇子!”
(作者系辽宁省喀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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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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