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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法官审判法官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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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5-6 17:04:09 作者:黄鸣鹤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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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虽然不是纳粹,但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比纳粹更恶劣,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是谁,正在干什么,却仍然选择为虎作伥。”
──电影《纽伦堡审判》中受审法官简宁最后的内心独白
法律之上还有良知---纽伦堡审判中的法官审判
一、当作为专业人士的医生和法官也被押上纽伦堡国际军事法院的被告席时,人们愣住了,不禁问:怎么,连他们也是战犯?
1945年5月9日,欧洲胜利日。
在人类智慧所发明的武器的巨大威力下,许多承载着千年文明的欧洲古城市成为一堆瓦砾,人们的狂欢的潜台词似乎并不是为了庆祝胜利而是因为:恐惧和灾难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二十世纪的上半叶,当欧洲工业文明短时期内释放出来的巨大生产力远远超过人类社会数万年的
曾经作为纳粹德国精神大本营的纽伦堡成了欧洲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地所在,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审判在这座几乎已经成为废墟的城市中进行。为了在瓦砾中开出一条可让汽车通行的道路,巴顿将军送来了及时雨:他命令一万五千名德国战俘在四十八小时内赶到了纽伦堡,负责垃圾清除。
1946年9月30日,历时248天的纽伦堡第一次审判结束,法庭宣读了长达250页的判决书,19名甲级战犯被分别判处了绞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月16日,绞刑执行完毕。
但纽伦堡审判远未结束。因为,在此之后,先后又有十二批被指控犯下战争罪行的战犯被押上审判台,与第一批受审的可以称为纳粹德国“邪恶轴心”的21名被告人不同的是,这批被起诉的人多,更多的是政府文官和专业人员,其中,更引人注目的是法官和医生。
与第一次审判一样的是,几乎所有的被告人都向法庭申辩自己无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在战争期间法西斯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他们只是在战争期间服从祖国的召唤,在德国的法律下尽自己的职责。
在当时的舆论氛围中,许多人也觉得将21个主要的战犯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并定了他们的罪,这就足够了。不能再让审判没完没了地进行下去了。在全民总动员的战争状态下,每个德国人都是纳粹这架庞大而噬血的战车上一个微不足道的零部件而已,如果所有的参与就是一种罪恶的话,那么数百万纳粹党员、数十万党卫军军官都可能被控有罪,德国领土也将成为一个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监狱。更何况,1946年之后,东西方冷战的铁幕已经徐徐落下,处于欧洲心腹有着重要战略地位的德国已经成为两种意识形态对抗的桥头堡,法不责众,差不多过得去就行了。
再说,战争期间,人性被高度扭曲,正邪混淆,是非难辨,或许,站在被告席上的德国人会想:你们高坐在审判台上,并不是你们拥有更多的正义和真理,而是你们是胜利者。中国人的老祖宗不是有句名言么:胜者为王败者寇。不要太过于羞辱战败者了。再说了,谁拥有当然的审判权?耶稣说过:你们当中认为自己无罪的,可以上前,捡起第一块石头,砸她。
可法学家们和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们可不这么看。他们认为:纳粹党人只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控制德意志这个有着千年历史,以理性和文明著称的优秀民族从而肆虐欧洲,没有社会各阶层普遍性、歇斯底里的拥戴和服从是做不到的,这根本不是因为简单地职责所在或国民义务不得不合作的问题。对于许多反人类行为的发生,如果不通过审判的方式进行触及灵魂深处的清算和反省的话。第二次世界大战将仍然是一次国家间争霸战,而不是一次正义对于邪恶的讨伐。那么,法西斯的种子仍然深播于人们的心灵,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被押上被告席的德国法官共有16人,你也可以说是检察官们选择性办案,的确如此。有时候,在群体式参与的犯罪模式中,究其首恶也是一种退而求其次不得已的方式,在公众的眼里,这16名法官,代表着纳粹德国期间数千名法官走上审判台,因为也正是他们,以判决书的形式,剥夺了数十万犹太人甚至德国公民的自由和财产、甚至生命。
二、法庭是分配和宣告正义的地方,法律是法官唯一的上司,但是,当这个上司已经成为魔鬼的化身时,法官该听从谁的召唤,是冰冷的法律,还是内心的良知?
拍摄于1961年的美国电影《纽伦堡审判》真实地演绎了这场发生在法官和法官之间的审判,虽然有艺术加工的成份,但是,影片的主角,在现实中都可以找到原型的。直到今天,法学院老师讲解纽伦堡审判中的法理时,这部长达三小时的黑白影片仍然是最好的影视读本,而其中许多精彩的对白,直逼视人类最后的良知,使你在“生存”还是“毁灭”这一人性初始问题上,无处可逃。
在被起诉的法官中,有些是铁杆的纳粹分子,他们是希特纳对德国司法机构进行纳粹化时掺进法院的砂子或自愿投靠者。在著名的国会纵火案中,特别法庭的法官竟然容许季米特诺夫将法庭变成革命的演讲台,最后还将其和纳粹的眼中钉德国共产党主席台尔曼一起宣告无罪,当庭开释,这或许是德国的法庭和法官在纳粹的淫威下最后一次的风骨和反抗。
但这种严重违背领袖意志的事件发生之后,纳粹加快了对德国司法系统的渗透和清洗,通过1928年成立的德国国家社会主义法学家联盟强化了对法律界意识形态的肃清,试图以意识形态代替法律进行审判。到了1936年,这个组织已经拥有了8万名成员, 也就是说,吃法律这碗饭的,无论你愿意不愿意,不加入就意味着不服从,在“不合作就消灭”的简单二元选择中,不要说在德国的司法体系中混口饭吃,连能否保住身家性命图个老婆孩子炕头热都是个问题.
1935年,已经取得立法权的纳粹修改德国的刑法典,授权法官可以根据法律的原则和民众的普遍情绪进行审判。而在遍地都是举手礼充耳都是希特勒成万岁的德国大地上,何谓民意?元首意志也。再加上纳粹们为配合自己的种族优越理论而制定的《种族纯净法》等反人类的系列法律,于是,在德国的法庭上,正义已经消失,帝国的利益和领袖的意志取代正义成为最高的裁判标准,所有一切与之不符或相悖的事物就必须被以判决的形式取缔或消灭。于是,曾经以智慧和理性著称的德国法官,成为纳粹的帮凶,与冲锋队、盖世太保一起成为人民的镣铐和罗网,唯一的差别是:秘密警察们用的是枪和棍棒,而法官们用的是判决书和敲法槌。
面对指控,站在被告席上的简宁法官是平静的,在见识了太多的疯狂和喧嚣之后,他的精神似乎游离在法庭之外,与那些心甘情愿为虎作伥的纳粹法官不同的是,在所有的人看来,他是个真正的贵族,绅士,是真正的法律人。他曾经是法院的教授,国际知名的法学家,是被称为“民主与人权保障最完美的代表作”的《魏玛宪法》的主要起草者。他那充满哲思、灵性和悲悯的法学著作,曾经深深地影响了一代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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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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