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从皇帝遭流放说开去 |
|
| http://www.dffy.com 2007-7-12 21:11:13 作者:杨秀梅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根据史料记载,商朝成汤去位以后,其孙太甲继承王位,辅佐他的史前朝元老伊尹,伊尹怕太甲年幼无知,耽于酒色,将商汤在位时即已制定的《官刑》重新修订,即为《伊训》。后来,太甲果真一度耽于酒色,荒于朝政,伊尹就将其放逐到桐这个地方去了,3年后,因太甲悔过,伊尹又将其迎回复位。
了解到这些历史内容,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于是生出诸多感慨。
感慨之一:人治不是历来就有。千百年前的商朝,最高统治者都要服从《伊训》,贵为皇帝而不凌驾于法律之上。也许有人说这个皇帝当得窝囊,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傀儡。实际上,正是基于这种心理,后来的皇帝觉得还是自己说了算好,朕即国家,朕即法律。这样,人治就形成了,什么立法委员会通过、国家领导人令发布的制定法,都统统扔到了一边。
感慨之二:法律规则要预先制定。伊尹是个聪明的执法者。他并不是根据自己的个人意志处罚皇帝,而是首先通过立法将包含其个人意志在的统治阶级的意识上升为法律,然后,根据法律作出判断。从做人的角度讲,执法者事先制订一个制度,然后,制度行使,是避免得罪人好方法。从为政的角度讲,按司法制度作业能有效地维持司法的非人情化的倾向。
感慨之三:司法目的是治病救人。伊尹并没有将太甲置于死地,而是让其受到惩罚,并且,3年后太甲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时候,就将他迎回复位。先哲用行动告诉我们,惩罚只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根本目的。今天,我们对待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也要抱着这个目的,而不是一棒子打死。前些年,有人主张前科消灭制度,大概也正是出于治病救人的目的。
当前,我们正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很多学者大力推介西方的制度文明,其理由就是他们的文明发达,甚至其奴隶制、封建制时期就有法治的思想火花,而很少研究我们的历史。其实,我们国家的历史何止一次地闪烁出智慧之光,即使很微弱,但是至少也曾经带来一片光明,给予过我们希望。我们更应该多研究我们的历史,从中汲取精华。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查看杨秀梅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法治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