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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足迹

http://www.dffy.com 2008-10-8 9:09:14 作者:余定宇 来源:东方法眼

    绿  


  370万年前,远古的非洲东部,在坦桑尼亚境内,乞力马扎罗山火山遗址的一处湖边,1976年一支考古队发现历经370万年的一男一女一小孩的化石足印。男高140厘米,女高120厘米。

  在刚果河上游卢阿拉巴河的中段,是扎伊尔的基伍省所在地,基伍省跨越卢阿拉巴河两岸,境内是一片赤道热带原始森林。在森林中,居住着一个身材矮小的少数民族,人们称之为俾格米人,在扎伊尔也叫班布蒂族、巴特瓦族和尼格利罗人。俾格米人男子平均身高1.2米左右,最高者不超过1.48米,体重不超过40公斤,妇女平均身高比男人还要矮10公分左右,因而被称为“世界上最矮小的人种”。由于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原始森林中,以森林为母亲,把自己比作是森林的儿女,素有“森林之子”之称。由于长期的森林生活,他们练就了一身独特的本领,虽然身材矮小但行动敏捷,攀缘树木的本领极为高明,听觉、嗅觉十分灵敏,视觉也特别敏锐,能在黑暗中看清远处的目标。他们基本过着狩猎生活,男人们捕获林中飞禽走兽,有百发百中的箭术,即使在黑暗中也能箭无虚发。妇女们从事采集野果、树根和昆虫。俾格米人保持生食的习惯,无论男女都把牙齿锉得整整齐齐,原先是为了便于撕嚼兽肉,后来也成为一种美的标志。

  

  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

  俾格米人是居住在非洲中部,尼罗河源头附近的一个原始丛林中的奇特小矮人部落。他们与世隔绝,既不知有埃及金字塔和埃及艳后,也不知现代大事,但是却知道现代世界最流行的一种东西:权利。二十世纪初,德国人类学家谢贝斯塔在非洲探险时发现了这件事。当谢贝斯塔一行人在河谷里跋涉了大半天,又累又渴之际,发现了一大片香蕉林。于是他们饱餐了一顿。突然有一个尼格罗人(非洲黑人)冲了出来,愤怒地对他们大叫大嚷,经向导翻译,原来这黑人叫嚷的始终是同一句话:“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权利在这里割香蕉!”为什么?尼格罗人叙说了原因:很古很古的时候,一个俾格米人在森林中游荡,同行的还有一个尼格罗人。有一天,他们来到黑猩猩的村庄里,在那儿,他们生平第一次见到了一片香蕉林,林子里到处结满了金黄色的香蕉,起初他们以为这果实有毒,不敢吃。然而聪明的尼格罗人却怂恿俾格米人尝尝它的味道如何。所以勇敢的俾格米人便吃了一些,发现味道是可口的。尽管这样,尼格罗人还是不敢吃。到黄昏睡觉时,多疑的尼格罗人相信他的同伴夜间必将中毒而死。次晨,他看到俾格米人还活着非常惊讶,这时候他才敢壮着胆子吃这种新的水果,他发觉味道很好,两人都想把香蕉在家附近把香蕉种植起来,俾格米人拿了一些果实,而聪明的尼格罗人拿了一些嫩芽,两人回家了。矮小的俾格米人把果实埋在田野里,徒劳地等待着香蕉的成长,但香蕉烂在土壤中了。几个月后,他到尼罗河畔访问尼格罗人的村庄时,发现了一片美丽的香蕉林,使他大为惊奇。最后俾格米人向尼格罗人叹了一口气说:“自己不是一个好的种植者,继续从事狩猎打鱼要好得多”。他鼓励尼格罗人继续种香蕉,并说他有时要进来取一份。尼格罗人问为什么?俾格米人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因为俾格米人是这种水果的发明者!而尼格罗人只是从他们那里才学会了吃这种水果的。”自那时起,世代相传,全非洲的尼格罗人都知道了这个小矮人的“发明权”-俾格米人有权,在所有尼罗格人的种植园中摘香蕉。

  摘自《法律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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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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