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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罪犯的心理状况调查

http://www.dffy.com 2004-10-22 19:48:51 作者:李巧芬 刘秀仿 张翼 李莹 来源:东方法眼

    绿  


  三、解决之策
  针对轻微犯罪者的心理状态,我们应当因势利导,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挽救,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1.在看守所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对轻微刑事罪犯实施心理矫治。要采取普遍的心理咨询活动和重点人群重点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对轻微刑事罪犯的心理活动进行适当引导,消除其心理压力,降低其被社会所抛弃的感觉,解决其在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其它心理障碍。同时要针对罪犯的性格各异、犯罪经历及其犯罪习惯不同的客观情况,因人施矫,并建立罪犯改造的心理档案,掌握其心理动态,使改造工作科学化。另外,尝试在罪犯之间开展“心理互助”活动,实行罪犯之间的“心理帮扶”。
  2.结合开展技能培训课,使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并具备重新步入社会的生存能力,避免因为缺乏谋生就业的本领而重新犯罪。同时要引导轻微刑事罪犯正确地对待出狱后可能面临的歧视以及就业谋生的困难,引导其以正常心态处理,并克服挫折感。
  3.利用与亲属之间的感情进行改造。利用心理学上的“亲合动机”原理,通过亲情会见、电话联系、社会力量帮扶等方式,把亲情贯彻到改造之中。因为亲属不仅给予其关心和爱护,更重要的是给予其鞭策、尊重、期望和牵挂,有了亲情才会有寄托,有了亲情才会有改造的力量。同时还要注意要利用其对亲属的愧疚心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4.选择在看守所期间表现良好,重返社会后建立了美满家庭、事业上取得良好发展的典型事例,进行政策和前途引导,让他们意识到,只要是老老实实地认罪服法,安心改造,社会都会给以重新生活的机会。


  1 因涉及到的犯罪原因的题目是多选题,所以人数相加超过92。
  2 原因同上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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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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