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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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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4-12-9 8:41:58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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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当前,由于审判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对这项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惩治司法腐败,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净化执法环境,既是巩固执政党地位,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关乎司法公信度、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矛盾 一是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加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的阶段,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腐败现象还存在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司法工作人员处在反腐败及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第一线,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拉拢和腐蚀的对象。个别意志薄弱者经不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歧路,这对人员少、经验少的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承认,司法腐败使司法权寻租成为可能。寻租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新古典经济学家如布坎南等人提出,国家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广泛干预和管制限制了市场竞争,造成人为的垄断和稀缺,由此产生的租金成为工商界的追逐对象。在现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行为都被称为寻租活动。租金则泛指政府干预市场或行政管理市场竞争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也就是超过机会成本的差价。从1998年开始,我国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用寻租理论分析腐败现象的根源。他们认为,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中,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不可避免地产生某些寻租现象,如果对这种体制的改革措施不当,改革顺序失误,一方面部分地实现了货币化、商品化,一方面又保留着大量的行政干预、行政特权、行政管制,这样就形成了“双轨制”。在这种情况下,那些能够依靠行政权力低价买进或高价卖出的人就能大发横财。这就给一些官员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提供了土壤,当然也不可避免地渗透到司法中。司法权力寻租现象的大量存在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捉襟见肘。 二是纪检监察的工作对象有了较大变化。由于思想发生了严重错位,个别司法工作者整日里忙于事务和应酬,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社会多元化思想观念的冲击下,失去了人生的方向。再加上名利、金钱等诸多诱惑,致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严重的错位,从而为权力所囿、为钱财所迷、为人情所累,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做人民公仆的责任置于脑后,一步步走向堕落。道德约束乏力导致腐败,这是从伦理学角度研究我国体制转轨时期腐败现象得出的结论。这个观点是从两个层面考察腐败成因,一是个人层面,二是社会层面。在个人层面上,个人为追求金钱和各种享受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道德上自甘堕落,被认为是腐败分子陷入腐败泥潭的主要原因;在社会层面上,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而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价值体系还未牢固建立,腐败现象由此泛滥。“道德约束乏力”的观点有很强的说服力。因为,腐败行为既是个体道德堕落的结果,又是整个社会道德水准在一定意义上的反映。因此,反腐斗争的重要一环是从个人、社会层面上加强道德建设,这也相应地加大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 三是纪检监察体制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由于现行司法监督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力,体制多样化,单位内部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各自为政的状况。权力过分集体中于“一把手”,为办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提供了机会。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有句名言:“权力趋于腐败,绝对的权力趋于绝对的腐败。”司法权力为什么容易产生腐败呢?这是在为司法权力是对社会有价值的事物和资源进行分配的工作,它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掌握公共权力(包括司法权力)的人和其他人一样有自私自利的动机,他们比别人有更多的机会获取得这些有价值的资源和事物,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另外,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在提供公共商品、服务方面别人有求于他,因此公共权力易使掌权者腐败。用权力失去监督的观点解释我国转轨时期的腐败问题有很强的说服力。因此,对于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由于权力失去监督所致,其对策即是建立和完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四是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差,工作力度小。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系统内部的监督受到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难以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存有司法工作应“神秘化”的思想,不愿意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司法活动,故媒体和群众很难了獾秸媸档那榭觯率雇獠考喽匠3N薮酉率郑魅趿思喽降牧Χ取1匦氤腥希贫仍诠娣度嗣切形蟹⒒幼胖匾饔谩T谏孤浜螅说乃枷刖跷蚧共荒芷毡榇锏轿匏酵业奶跫拢说乃枷牒苋菀资芡饨缁肪秤跋欤谌ā⑶蜕挠栈笙潞苋菀资鼓切┮庵颈∪跽呶笕肫缤荆呱戏缸锏缆罚挥斜匾闹贫仍际捅厝徊拔邸⒏雀髦指苄形@绻倭胖饕濉⒗挠萌Φ雀芟窒螅褪且蛭Φ貌坏接行е圃肌;褂泄畛院取⑻拔凼芑叩雀芟窒蟮穆樱彩且蛭狈Ρ匾闹贫缺Vざ斐傻摹H绻辛送暾奶逑岛脱厦艿募喽街捶ㄍ纾顾械娜硕即τ谥贫鹊脑际拢愀芫突岜还Γ涂梢源蛳行┤说慕男倚睦恚畲笙薅鹊乜刂聘艿某潭取?BR> 二、当前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难题的对策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的监督、保护、教育、惩处的职能,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题,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惩治司法腐败,把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两个办法”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通过采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规范约束、强化内外监督等工作措施和手段,使广大干警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纪律防线和道德防线,增强反腐败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免疫力。同时,对本院存在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敢于揭短亮丑,坚决严查重处,对警示干警、纯洁队伍、促进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明显作用。 一是加强体制创新,实现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加强教育,要通过法规制度来设定教育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增强针对性,同时依据法官法、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进行检查,监督实施;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教育提高司法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依靠监督促进其有效执行;强化监督,要通过教育增强审判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制度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保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二是运用综合手段,整合纪检监察合力,形成对审判人员的系统化、网络化监督格局。要树立综合的思想,运用综合的力量,采取综合的手段,取得综合的效果。要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和手段,确定教育、制度、监督内容、重点和方法,既在每个方面突出特点、反映工作性质,形成各自的工作格局,又通过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在教育方面,要巩固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有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方案和长远计划,又要设计好每项具体法规制度,使其相互衔接、相互照应,形成制度体系。在强化监督方面,重点是整合监督力量,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体现监督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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