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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官与律师关系不规范的危害

http://www.dffy.com 2006-2-13 17:05:46 作者:单春华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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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出台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为健全和完善教育、监督、惩戒等制度,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促进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正确处理和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关系,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审判的公正,而且是关系到法官与律师的声誉和形象,更重要的是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不规范,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官和律师的距离很近,促使当事人对法官有不公正之嫌。在案件审理前,有的法官和律师共同探讨案件,甚至探讨到怎样打胜官司的具体细节。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也有的法官与律师同行、同吃、同住,接受当事人委托律师的请吃和财物。有些法官还“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不仅严重的违反了审判纪律,而且也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不规范,损害了法官与律师的声誉和形象。法官和律师的职业,广义上讲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都具有维护司法公正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法官和律师在职业上有本质区别,法官是中立的,而律师是为一方当事人服务的。法官作出的裁判具有法律效应,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而律师的言行如不利于当事人时,当事人有权另行委托代理人。所以,法官和律师关系处理的不当,势必有损其道德声誉和职业形象,更容易导致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得不到落实。
  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不规范,影响了执政党的地位和形象。司法公正是执法的永恒主题,法律法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法官在审理和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地追求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否则,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也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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