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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才推动法院的可持续发展

http://www.dffy.com 2006-6-14 11:16:10 作者:施吉祥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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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说到底,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走人才强院之路,这是解决当前基层法院建设各项困难的根本出路。正如肖扬院长所说:提高司法能力,队伍是核心,人才是关键。离开了人才这个关键性因素,不仅司法能力建设陷于停滞,基层法院的可持续发展也将无处落脚。

  当前,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上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很多,在我看来,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审判力量配比相对下降。一方面案件数量在逐年上升;另一方面许多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退休或提前离职,而许多年轻同志受司法考试或编制性质限制不符合任命条件。这就造成审判人员明显负增长。二是录用制度制约了人才引进。一方面,法院各项待遇远不如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且受到各种纪律的约束,另一方面,优秀法律人才想成为法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两道关,门槛过高,部分优秀法律人才包括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不愿到基层法院工作。三是现有办案主体素质参差不齐。

  面对这样的状况,笔者认为,应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坚持外部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强化管理和择优使用相结合。

  一是求贤若渴,把人才引进作为改善队伍结构的治本之举。与有关高校建立良好关系,通过推荐和考核,引进人才。将人才引进的眼光扩大到其他机关中的优秀法学专业人才,必要时拿出重要的岗位虚位以待。针对法院满编,无法安置未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大学生的问题,多方争取,采取“同岗同待遇”的办法,就是对条件优异的年轻同志享受相同岗位在编干警的一切待遇,并且在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上给予关心,从而最大限度地缓解了他们的忧虑,使他们愿意到法院工作。

  二是针对实际,把人才培养作为提升司法能力的务实之需。加大投入,在学习时间和学习经费上给予充分支持。一方面,鼓励干警参加学历再教育。另一方面,积极主办或组织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尤其是对当前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的专题培训工作,培养一批专业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业务骨干和专业型法官。

  三是强化使用,把人才管理作为实现滚动发展的现实之策。正确的人才战略不仅仅在于能够将人才引进来,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让人才发挥所长、脱颖而出的土壤。首先,以制度来约束和促进干警的学习、调研和审判,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其次是强化分类管理。针对法院干警身份复杂的情况,对照不同的岗位提出不同的要求,按照岗位目标严格考核,褒扬先进、鞭笞后进。最后是强化人才使用。选拔政治素质较好、年龄相对较轻、办案能力和实绩突出的人员到院中层岗位上,以才干用人才、以实绩论英雄,从而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导向,推动良性竞争。对刚刚进院的年轻同志,安排其到不同的岗位轮流锻炼,由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强的同志进行帮教,使其树立吃苦耐劳的品质,全面熟悉和了解法院工作流程,尽快融入角色。

  (本文作者系镇江市丹徒区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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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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