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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五种意识 强化审判工作

http://www.dffy.com 2006-11-2 21:05:21 作者:潘建明 齐海生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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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为了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江苏南通港闸区法院借举行简朴的审判办公大楼揭牌仪式之机向区委、人大、政协和政府集体汇报了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情况,省人大代表、港闸区委书记、人大主任王平在认真听取了宋石院长代表院党组所作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港闸法院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工作及其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法院要进一步确立五种意识,强化司法审判工作。

  一是要确立公平意识。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老百姓经常会用案件比案件,用结果比结果,两个情况基本相同的案件得出的结果如果不同,老百姓就会怀疑司法的公正性,法院在依法办事的同时,要考虑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并力求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是要确立全局意识。司法工作是全局工作的一部分,不能片面强调工作的特殊性,在兼顾特殊的同时更要兼顾统一,要围绕全局工作、中心工作,运用司法手段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更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为全局工作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三是要确立为民意识。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亲民、便民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在工作程序上便民一点、在工作作风上亲民一点、在工作内容上利民一点。

  四是确立和谐意识。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及时发现矛盾,不断地解决矛盾,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法院院长亲自接访,切实为百姓解决纠纷的做法值得肯定,要进一步把信访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并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办法、新措施。

  五是要确立责任意识。每一个干警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每一位法官就像一个“哨兵”,只要每一个同志都站好自己的岗,我们的工作也就能做好、做到位。法院新大楼是一个外在的形象,内在的形象需要法院的每一位干警更好地工作,打造一流的工作来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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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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