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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http://www.dffy.com 2006-11-9 18:57:27 作者:祝建华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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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强化队伍建设,以素质提升能力。司法权力无论如何运作,都离不开法官这个操作者。公正的司法裁判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价值判断,因此,法官的素质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条件。一是加强政治素质教育,培育优秀的道德品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头脑,教育法官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培养和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全身心地投入到人民法院事业中,为维护和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做出贡献。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养,提升司法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鼓舞广大法官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借鉴和吸收一切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通过审判实践和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等活动,积极展开业务探讨,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强化法律的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水平,推进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法官的业务技能培训,对在职法官实行职业再教育,使法官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研究探讨更贴近审判实务的培训教育机制,培养和提高法官把法律与中国乡土社会实际相结合的司法能力和技能。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肃党纪、政纪。根据当前法官队伍建设现状,坚持“以人为本,以制治院”的主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制定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用铁的纪律规范约束法官的言行,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率先垂范,做执行纪律和制度的典范。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队伍积极向上的活力,弘扬正气,彰显正义,保证法官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四是改革人事制度,实现“人才兴院”。实行“人才兴院”战略,建立科学完善的用人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选拔任用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法官人才,使之肩负起公正司法的历史使命。

  (五)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廉洁自律。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历史与现实反复告诫人们,廉洁既是抵挡不正之风入侵的铜墙铁壁,免灾避邪的护身符,也是一种使人敬仰的美德,是一种高尚的情怀,更是一种境界。法官的廉洁如果出现问题,司法公正就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因此,要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要从内外监督入手,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建立改判、发回重审、复查案件评查制度、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程序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法官谈话诫勉制度以及廉政保证金制度,逐步建立并形成廉洁制度体系,形成监督网络,努力做到法官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机制的触角就延伸跟踪到哪里。从院长到一般干警,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分明、环环相扣的逐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从领导抓起,从党员做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自律、他律、互律融为一体,上下齐抓共管,形成一种科学的激励机制和处罚机制。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开展自我评判,法官在年度考评或晋职晋级时的述职报告中,对自己的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进行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自我评价。开展群众评判,组织干警对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开展领导评判,发挥法官考评委员会的作用,对法官的工作业绩、职业道德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把它作为法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如皋市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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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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