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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大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http://www.dffy.com 2006-12-11 18:47:34 作者:张世刚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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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涉诉突发事件明显增多,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对法律尊严、审判秩序、社会和谐等方面造成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直接担负着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和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的神圣职责,如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是我们必须重视的研究课题,现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就法警大队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强化素质、练熟预案。警队要注重经常性教育和训练养成,努力培养警员们敢打硬仗的精神和能打硬仗的本领,同时要结合日常训练进行处突预案的演练,使队员们人人熟悉处突原则和处突程序,熟悉警力协作布控和防暴队形,以善战能赢为目的,充分地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二、掌握案情、有的放矢。出警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案情,这对有效配置警力和制定处突方案非常重要,特别要对突发事件现场状况和案件性质、涉案人数等基本情况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必要时应当让所有参战队员对案情都有所了解,这有利于在处置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动和有的放矢。

  三、布控警力、科学编组。到达事发地点后,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地貌以及警力等实际情况,对警力实行科学编组、合理布控,并能够随时根据情势变化及时调整警力配置,尽可能地对人群造成应有的威慑效应,迫使人群不敢藐视法律尊严,以促进处突工作顺利开展。

  四、瓦解敌对、钝化矛盾。做好布控工作后,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要分别情势及时进行讲法说理,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政策攻心,弱化敌对情绪,瓦解闹事组织者,分化一般参与者。做思想瓦解工作时坚持以钝化矛盾为目标,言辞肯切,疏散群众,化解锋芒,顺而不卑,强化弘扬正义,公正无私,体贴民心,惩恶扬善的形象。

  五、孤立少数、打击首恶。处置突发事件以突击行动解决问题为原则,但难免有的时候法警介入时,对峙场面已经形成,我们就要区分不同性质的人群,将组织者与一般群众分别对待,将合法与非法分别对待,将恶意抗法者与求解公正者分别对待,以实际行动感化群众,广泛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达到孤立少数、打击首恶的目的。

  六、合法处置、适时强制。说理和劝导一般不能够彻底解决突发事件,必须结合适时的强制才能制止事态发展。我们就要在孤立少数的工作基础上,对那些顽固不化分子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决不手软,尽量展示出警威和作战实力,确保一举拿下,带离现场进行处理。

  七、警力不足、策略突围。如果遇到敌众我寡的处突场面,在人群已失去控制,警力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警队要想方设法集中警力,组织现场审判人员和执行法官突围。突围时一定要讲究战略战术,做好善后断后工作的安排,防止出现我法院干警一哄而逃,遭人追打不休的尴尬场面。

  八、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处置突发事件时,情况复杂万变,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我们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收集证据,如果涉及刑事犯罪事项,我们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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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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