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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人民法庭法官应当具备的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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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1-30 19:01:38 作者:高沟庭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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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细心。人民法庭中一名合格的法官,除了具备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外,还应有足够的细心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以发现案件的事实真相。如前所述,农村当事人不总是具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经济实力来雇请律师以得到他们法律上的帮助,他们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可能缺乏条理或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这就需要我们有足够的细心去发现在他们陈述和提供证据背后的真相,以彻底化解矛盾。
第五、诚心。调解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一大特色,在钝化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被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随着普法的深入,法律的观念已经深入到人们的心中,在具体诉讼中,法官只要依法进行调解,不怕麻烦,拿出自己的诚心,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来取得当事人配合以顺利调解案件,彻底的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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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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