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冷却法
当事人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有时双方都处于不理智状态,情绪冲动,认知狭窄,调解信息不易输入。因此,在调解工作中,首先要设法使当事人冲动的情绪冷却,恢复理智。一般采取将双方当事人暂时隔离,避免其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出现相互指责、揭短、谩骂等恶性刺激的相互反馈,使双方的消极情绪强化,导致矛盾、纠纷的升级和复杂化。隔离后再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其冲动的情绪降温。待双方恢复理智以后,再进一步作调解工作。
3. 感化法
民事调解工作中的感化法,是指调解人员运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当事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或是引导当事人之间情感的相互沟通,从而使矛盾、纠纷得到 化解。在人的心理结构中,情感与认识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当事人之间情绪障碍消除,才能使人恢复理智,才有利于调解信息的输入。
4. 震慑法
震慑法是利用当事人的趋利避害心理,“明之以害”,唤醒恐惧,使其心理受到震慑,从而使某些当事人履行其角色义务(角色义务即在某种社会关系中个人扮演的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义务)或停止侵害行为。如在调解一起由于包二奶而造成的夫妻婚姻纠纷中,经多次调解,男方仍不停止包二奶行为。调解人员无可奈何地说:“如果你再这样下去,我们就只好将你的问题反映到你单位去协助解决了。”男方由于害怕单位的领导、同事知道自己的行为,而造成他名誉和职务晋升等受到较大损失,被迫停止了有关行为。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三)激励、引导行为的方法
在民事调解中,通过对当事人行为的激励和引导,使其产生对方当事人所要求和期待的行为,满足对方当事人的某些需要和某些权益的实现,从而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1. 榜样的激励和引导
在人际关系中,对榜样的认同是一种激励力量。在调解工作中,调解人员在对某些不履行角色义务的当事人进行教育时,应向其提供有关角色的良好榜样示 范,激励、引导其向榜样学习,模范地履行角色义务。如在调解赡养纠纷时,向不履行角色义务的当事人讲述当地某些孝敬老人受到群众普遍赞扬的事例,引导当事人向榜样学习,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同样会受到群众的尊重和赞美。在调解夫妻纠纷时,激励、引导当事人以模范夫妻为榜样,各自克服自己的缺点,互谅互让,创造幸福、和睦的家庭生活。
2. 期望的激励和引导
在人际关系中,角色间的期望也是一种激励力量。调解人员在进行民事调解时,可以以角色的期望来引导当事人的行为。
(1)调解人员权威人格的期望激励和引导
那些有威望、在当事人心目中有权威的调解人员,对当事人履行某些角色行为的期望,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激励和引导作用。如在调解某些家庭纠纷时,除了批评有过错的当事人以外,调解人员也常常满怀深情地说: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克服缺点,成为一个好儿子(或好丈夫、好父亲等)。调解人员的信任与期望,与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尊重与信任,形成良性的心理互动关系,对当事人产生鼓舞和激励力量,促使其产生调解人员所期望的行为。
(2)当事人之间的期望激励和引导
在调解工作中,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消除、纠纷有所缓解以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期望也是一种激励力量,促使双方当事人按照对方的角色期望规范自己的行为,满足对方的角色期望,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如在邻里纠纷中,经调解达成某些协议以后,双方往往这样说:远亲不如近邻,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今后我们还是好邻居,我们还要互相帮助。当事人之间对今后相处关系的相互期望,对于今后双方的友好相处行为的发生具有激励和引导作用。
3. 标定激励和引导
在社会交往中,每个人都往往被标定为各种各样的人,即被贴上某种标签,个体往往受标定效应的影响来整饰自己的行为,以符合社会的标定。调解人员在进行民事调解时,可以运用标定效应来激励和引导当事人的行为。比如在调解一起买卖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当事人说:你本来是信誉很好,只是一时没太重视给对方付货款的事情,导致违约,只要敢于承担责任,今后双方会成为更好的生意伙伴。调解人员给当事人扮演的角色所贴上的好标签,会激励、引导当事人表现出符合角色规范的良好行为,促使双方关系和好。
三、民事调解的心理学技巧
民事调解的心理学技巧,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活动中,向当事人传递调解信息、施加积极心理影响的某些技术性的手段。
(一)调解的语言技巧的运用
语言是调解人员调解民事纠纷的主要手段。在调解人员与当事人的交往中,语言交往传递着准确的调解信息。因此,语言的运用技巧在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1. 调解语言的一般要求
民事调解的实践表明,民事调解的对象即当事人,绝大部分是普通百姓。所以,调解一般要采用大众化、通俗化、明朗化的语言。
2. 调解语言技巧的运用
在调解人员与当事人的交往中,语言技巧对于交往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1)明确语言的运用
在直陈方法的运用中,应使用明确的语言,对双方当事人的是非、责任表达明确的调解意见。
(2)含蓄语言的运用
当某些调解信息不宜明确表达时,或为了照顾当事人的自尊和面子,宜采用含蓄用语。在采用暗示方法调解纠纷时,一般都使用含蓄用语。
(3)幽默性语言的运用
在调解活动中,有时为了打破某些僵持的局面,活跃调解现场的气氛,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冲突,可以适当使用一些幽默性的用语。
(4)震慑性语言的运用
对于那些胡搅蛮缠、有错不认、拒不履行民事义务的当事人,有时要使用一些比较严厉的、具有震慑性的用语,给予一定的心理压力,以唤起其恐惧心理,使其在趋利避害心理的支配下履行民事义务。
(5)期待、鼓励性语言的运用
对某些有一定错误并表示后悔、自责的当事人,运用语重心长的期待性语言予以安慰、鼓励,表示期待其改正错误,与对方当事人主动化解矛盾,重归于好,往往收到较好的调解效果。
为了强化不同语言运用的技巧效果,在语言表达过程中,使用不同的音量、速度、节奏、语调这些“副语言”,不仅能辅助语言交往,有助于传递交往的内容,同时在表达感情方面往往超过语言本身的内容。所以在语言运用的技巧中,“副语言”的运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二)调解的非语言技巧的运用
在调解人员与当事人的交往中,除了语言技巧的运用外,伴随着语言沟通时的目光、面部表情、身体动作等非语言技巧的运用,在交往中也起着重要作用。有的心理学家甚至认为:表达一项信息的情绪效果=7%词语+38%声音+55%面部表情。在运用各种语言技巧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伴随着调解人员的不同目 光、面部表情和身体动作,可以起到强化交流信息的内容,表达调解人员的情感,有助于对当事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比如在运用期待、鼓励性语言时,调解人员以语重心长的语调、期待的目光与和蔼的面部表情来表达,当事人就容易受到感化而接受调解人员的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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