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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状谈基层检察院人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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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8-5-13 21:36:58 作者:王立华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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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推进检察官人才队伍职业化。
一是建立检察官身份保障制度,实现检察官从“准公务员”向“专门型、职业型、终身化”职业的转变。要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一经任命,非经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和处分。充分保障检察官辞退和处分时申诉说明理由的权利。检察官的调出,应经省级院审核。同时,应效仿世界各国通例,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检察官不可更换制度,规定检察官一经任用,任何机关、任何人非依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降低、撤换其职务或做出不利于本人的变动。二是检察官等级与待遇挂钩。废止检察官的行政等级,形成一套不同于公务员等级制的完全独立的检察官晋升制。在推进检察官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中,应当重视完善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将此与检察官等级制度联系起来,在检察官的管理体制形成物质激励机制,待遇向资深检察官倾斜,也有利于鼓励检察官安心本职工作,注重检察官等级晋升,造就一大批具有丰富检察专业工作经验,各方面素质较好的资深检察官人才。三是建立检察官职业物质保障体系。要保证检察官履行职责的经费,根据检察官从事职业的不同,提高检察官的职业待遇,落实检察官住房、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减少检察官的后顾之忧。
(作者单位: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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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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