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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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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8-6-18 16:21:24 作者:王艳芬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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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的如何,直接关系着检察队伍的健康发展,更关系着检察机关能否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长期以来,景县检察院一直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建成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反应快,能经得起考验的检察队伍。特别是今年以来,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在原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出一条使纪检监察工作与其它各业务部门的工作,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模,从而构筑了让监督无处不在,让干警对违法违纪问题“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立体监督屏障。
一、卡住“四个环节”,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执法办案之中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预防和查处司法腐败,而检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多数发生在执法办案环节。因此,今年我们加大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力争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确保从案件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处理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纪检监察人员的参与。
1.卡住案件线索受理环节,抓好案前预防
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受理举报和控告,集中行使举报线索管理职权的部门。我们抓住这个重要关口,与控申部门定时联系、积极沟通。在院党组的协调和支持下,我们规定举报中心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审查、分流的同时,要把相应的材料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以便监察人员对举报线索实行跟踪管理监督,以确保举报线索能按性质及时转到相应的侦查部门。同时要求举报中心将案件线索的初步核实情况也要向纪检监察室备案。
2.卡住案件立案环节,防止徇私舞弊
对举报中心分流到自侦部门的案件线索,自侦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初查后,也会将案件线索初查、立案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反馈一般以书面方式进行,成案的说明情况,没有成案的说明原因。纪检部门有权调取卷宗,对案件的初查及立案情况进行监督,看是否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是否有不应属检察机关管辖而管辖的情况。另外,自侦部门对中止侦查或立案后撤案的案件还要填写申请监督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我们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大小及时派监察人员参与监督。为了实现监督规范化的要求,我们还要求自侦部门在接手案件时,要及时报送“个案安全备查表”,按照“一案双责”的规定,办案人与纪检监察部门签定《个案安全防范责任书》,使办案人明确他既是案件质量的责任人,又是办案安全的责任人。同时我们还根据案件的案值大小、危害程度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质、身体状况等不同情况,对办案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前谈话教育,重申“约法三章”、“七条禁令”等办案纪律,明确查办案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强调办案的方式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卡住案件审理环节,搞好案中监督
坚持案中监督,是对执法办案工作实行全面监督的关键环节,省院推行“一
书两卡”监督办法后,我们全面落实并在工作中逐步细化完善,在实施中注意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告知事项。我们制作了卡片式的“告知事项卡”,和“执法执纪征求意见卡”,规定办案人员在首次传讯或询问时,必须将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卡片上还注明了举报办案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监督电话。二是明确监督重点。我们把自侦、不捕、不诉、抗诉,以及群众有反映、有疑点的案件列入监督重点。规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办案人员应当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纪检监察人员也可根据案情经检察长同志适时介入,对办案人员的审理过程、审理程序是事合法进行监督。三是明确知情权。为了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的知情权,我们实行了几条硬性规定,规定自侦部门在立案后三日内,必须将立案决定及采取的强制措施告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执行办案程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超时限传唤、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作风、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由纪检组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纠正。规定财务人员在对赃款赃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时要到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四是明确参与权。为了确保监察人员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参与权,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硬性规定。即:纪检监察人员有权深入到办公地点、工作岗位、办案现场对检察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有权查阅会议记录、案件卷宗,了解有关情况。有权参与检察委员会的案件讨论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科室之间“两张皮”的问题。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案件研究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有效的保证了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4、卡住案件回访环节,确保执法效果
每起案件办结后,我们都要结合执法档案填写的案件情况对发案单位和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回访考评,并填写回访监督卡。通过对有影响的大、要案发案单位走访,听取和了解办案人员纪律作风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干警有无吃、拿、卡、要的情况,有无占用发案单位交通、通讯工具情况,有无到发案单位报销费用情况,办案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的情况,有无不按规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最后,通过回访掌握的资料对办案效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的情况告知办案部门,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我们还为每起案件都填写一份办案质量考核表,并要求将考核表与案件卷宗一起归档,纳入动态管理,作为年终考核和干警升职晋位的依据。同时,每半年或一年还要对执法部门及执法干警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做一次综合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公布,从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在案件的案后回访这个环节,我们始终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讲真话,报实情,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清醒的头脑,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上来。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做干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紧箍咒”,又要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二、把住“四道关口”,融入行政管理工作中
检察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就是要搞好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就是对检察机关的各项事务工作进行合理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它主要包括日常的办公管理、行政后勤服务保障和机关基础建设,这些工作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在这方面我们加强日常办公管理,以强化细节的科学方法提高了机关管理水平。
1.把住用钱关口
为了把住用钱关,我们着重加强了对财务工作的监察力度。针对收入和开支两项,实行了“赃款赃物跟踪”制度,规定财务人员在对赃款赃物进行扣押、收缴、保管、处理时要到监察室进行登记备案,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以防止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管理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于开支方面也是严格把关,院里所有超过1000元以上的大型开支都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备案后,再由行政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相关开支的发票,在报帐之前,我们也要参与审查核对。我院的物品购买、账目登记、报废处理、基本建设等环节所涉及的项目,都有纪检监察人员的参与。通过这些措施有效的防止了权力的滥用,促进了廉洁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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