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法院干警在某乡镇中学来访登记簿上发现,少数法律工作者竟在该登记簿上将自己登记为法院工作人员,骗取安保人员信任,进而从事相关活动。少数法律工作者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极易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而损害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主要原因
一是少数法律工作者素质较低。很多法律工作者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不够高。
二是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失范。司法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疏于对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和培训,缺少对法律工作者的监督,导致极少数法律工作者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法律工作者执业环境较差。在当前形势下,全社会还缺乏对法律工作者应有的理解和尊重,导致其很难顺利开展工作。
二、对策建议
一是法律工作者要加强自律,规范执业行为。法律工作者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执业规范开展执业活动,认清自身定位,深刻认识到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自觉规范执业行为。
二是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对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工作者,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纵容。同时,通过法制宣传等多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理解和尊重,努力优化法律工作者的执业环境。
三是法院要加强监督,提高防范意识。法院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有法律工作者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相关情况,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少数法律工作者违法行为的查处。
(作者单位: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
一、主要原因
一是少数法律工作者素质较低。很多法律工作者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不够高。
二是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失范。司法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疏于对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和培训,缺少对法律工作者的监督,导致极少数法律工作者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法律工作者执业环境较差。在当前形势下,全社会还缺乏对法律工作者应有的理解和尊重,导致其很难顺利开展工作。
二、对策建议
一是法律工作者要加强自律,规范执业行为。法律工作者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执业规范开展执业活动,认清自身定位,深刻认识到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自觉规范执业行为。
二是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对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工作者,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纵容。同时,通过法制宣传等多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理解和尊重,努力优化法律工作者的执业环境。
三是法院要加强监督,提高防范意识。法院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有法律工作者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相关情况,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少数法律工作者违法行为的查处。
(作者单位: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
作者:凡振峰责任编辑:海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