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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0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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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4-5 9:39:02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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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2005年度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319元
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862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276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567元
5、职工年平均工资 20957元
附:2005年度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5年度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单位:元

本文关键词: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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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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