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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站有权从农民的售粮款中代扣税费吗

http://www.dffy.com 2004-6-29 7:43:04 作者:陈志宏 袁慧剑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编辑同志:
  今年春节过后,镇政府要求全镇农民每人都要缴纳50元钱用来修建公路。许多农民对镇政府的这一摊派不满,拒绝缴纳。一晃三四个月过去了,许多农民都以为镇政府不会再要这笔摊派的钱了。谁知在夏收过后,镇政府向粮站发出了通知,要求粮站在支付农民的售粮款时要扣除每户农民欠缴的修路费。因此,许多农民在卖粮后就被粮站把镇政府摊派的修路款扣下了。请问:粮站有权这样做吗?急盼回音!
  读者:刘春田
  刘春田读者:
  你来信咨询的问题涉及的是,粮站从农民的售粮款中代政府扣缴摊派的费用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为此,我国通过加强立法来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就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而该《条例》第四十四条第㈢项规定:“粮食收购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从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看,粮站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此条规定,你们可以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要求他们责令粮站纠正这一违法行为,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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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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