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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可以用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借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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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2-12 7:22:37 作者:秦晓东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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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农民。近几年来,我靠养鸡赚了一些钱,花十多万元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一幢别墅。最近,我考虑扩大养鸡规模,向信用社申请借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担保,我提出用别墅抵押借款,可信用社的同志说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建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土地不可能分离,抵押当然无效。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读者 吴忠林
吴忠林读者:
你的提问涉及到农民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时,抵押权的效力能否及于宅基地的问题。我国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是,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宅基地不得抵押。这两条规定发生了互相冲突。因为土地是建筑物的基础,房屋和土地不可能分离,单独抵押房屋而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得抵押,被抵押的房屋也就成了没有土地作基础的“空中楼阁”。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我们认为,如果发生农民以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房屋抵押有效,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即抵押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而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对社会财富的浪费。因此,我们建议你向信用社提供其他担保,比如以其他财产抵押或者请亲朋好友为你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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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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