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丈夫不付医疗费,我该怎么办? |
|
| http://www.dffy.com 2007-1-26 13:30:49 作者:丁培培 孙建华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农村妇女,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女儿正上高中,丈夫在外地做生意,我多次打电话或托人带信给丈夫要求他寄钱给我治病,可丈夫一直不理睬,我该怎么办?
读读者:吴花
吴花读者:
你所反映的情况涉及到夫妻间扶养义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夫妻间存在着法定的扶养义务。
夫妻间扶养是夫妻的对等义务,既是各自的义务,又是各自的权利。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扶养方式:直接扶养和间接扶养。直接扶养就是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在夫妻双方存在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也必须帮助医治和维持其生活;间接扶养就是夫妻不居一处,扶养义务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扶养费或给付实物,定期不定期帮助体力劳动和给予精神上的慰藉。由于间接扶养往往受扶养义务人的扶养能力限制,易产生纠纷。因此,夫妻间扶养应以直接扶养为主。
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你不妨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和调解,如果他仍不悔改,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只要你丈夫确实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没有履行的话,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你丈夫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话,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控告,要求追究他遗弃的刑事责任。
查看丁培培 孙建华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扶养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