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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已到报废年限还该不该交养路费

http://www.dffy.com 2007-3-17 15:57:23 作者:田春勇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编辑同志:

  我的摩托车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报废年限,但平时还在使用,请问我还应不应该继续交纳养路费?

  读者:王健

  王健读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因此,根据规定,你的摩托车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这既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也是为了保护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但既然你的摩托车还在继续使用,那么养路费征收稽查机构就可以向你收取养路费,因为根据《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改装车或报废车,应于当月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征稽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从次月起改征或停征养路费。对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按漏缴或逃缴养路费处理。

  在此,也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超过了报废年限,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不宜再上道路行驶,交纳养路费是小事,危害他人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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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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