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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上吃坏肚子找谁赔?

http://www.dffy.com 2007-3-29 15:25:33 作者:田春勇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我们这里举办了一个大型服装展销会,展销会期间,和服装展销一起的还有一条卖全国各地特色小吃的小吃街,我和朋友在逛展销会时吃了几串羊肉串,谁知回家后就拉肚子了,两人去医院花了几百元医药费。现在展销会早就结束了,可这药费花得不明不白的,该找谁赔呀?

  读者:王其

  王其读者:

  如果你俩拉肚子确实是因在展销会期间吃羊肉串引起的,那么,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你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你们俩的情况,此时展销会已经结束,要想找到卖羊肉串的人显然不大现实,卖羊肉串也不需要租什么柜台,因此,你们只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主张权利,要求这次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你们的医药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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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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