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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能回原学校就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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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5-16 19:12:31 作者:田春勇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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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表弟因一时失足,犯抢劫罪而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今年4月份刑满释放,现在17岁,经过改造,他已经悔过自新,还想继续读书。但当他到原学校去询问时,学校却说他已经被开除,不可以再到他们那就读,我们迫切地想知道,我表弟被判过刑,是不是就不能继续读书了?
读者:成刚
成刚读者:
你来信咨询的情况涉及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保护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多,其原因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我国一向坚持平等对待,不受歧视的原则。我国《教育法》第39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8条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他们并不低人一等,与其他未成年人一样,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学校、社会有责任,有义务去接纳并平等对待他们,而不应以歧视的眼光看待,学校更不应拒收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因此,你表弟虽然已被学校开除,但他仍然享有复学的权利,还可以到原学校或其他学校继续就读,这样才更有利于他改过自新,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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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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