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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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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6-8 21:03:42 作者:钱军 祁建根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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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一名从事建筑材料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同时也是一刚刚成立的从事建筑施工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日常交易中,我将自家生产的一些产品销售给了合伙企业。有些合伙人认为,我作为企业的合伙人不能与企业进行交易。其实,我是以正常价格销售给合伙企业的,且当初订立合伙协议时并未禁止或限制合伙人与本企业的交易。但我不知其他合伙人的说法是否正确,特来信咨询一下,急盼回音。
读者:王名
王名同志:
来信咨询的情况涉及有限合伙人能否与本企业进行交易问题。有限合伙企业是我国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新规定的一种合伙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与普通合伙人不同,有限合伙人并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也就是说,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并无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权,其与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时,一般不会损害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70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条文规定表明,合伙协议未对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的交易进行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当然,如果交易中有不正当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从来信情况看,你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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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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