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司法实践 >> 咨询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谨防假冒政府部门的电话推销

http://www.dffy.com 2007-7-20 18:38:45 作者:高丙田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网友咨询:

  今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号称是福建国税局的,称有公司要用我公司的名字做商标,问我有没有办法应对。我告之这个号称是福建国税局的那人,那就让那公司用我公司名字来注册吧!

  我知道这种人一般都是骗子,但是却不知道他们后续的过程是如何行骗,想询问大家是否碰到过类似的骗子吗?他们后续的骗法是如何的呢?看看大家的看法~

  高丙田:回复建议:

  估计是为让你购买其相关注册服务,但工商局有商标管理部门,国税局无此类机构和商标管理的职能权限,国税局的来过问商标注册管理问题,这样的“号称”显然是假冒,不必理会这类号称国税局的人,同时你可态度明确地拒绝即可!

  也可明确告知电话中的人,如确实是国税局的人,应通过当地国税局或出具书面信函来过问,之后你可以再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国税局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能都有严格的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不必相信他这样的号称。

  即使先服务或推销什么书籍也不要轻易接受,以免遭遇不必要的纠纷或骚扰麻烦。一旦接受其产品或服务,则形成事实上的购销或服务合同关系,而他的假冒由于是口头的,事后否认则难以取证,接受了服务或产品则需要付款的。因此,如确实需用,也应具体明确约定好品名、数量、质量、价款和支付方式、邮递费或运费负担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有的商友抱着“玩玩”或试用一下的心理,在没有谈妥确认并核实的前提下,仅凭电话即先答应接受产品或邮购书籍,却因付款等争议屡遭电话恶意骚扰。

  各地商友均有反映,一些不法分子时常假冒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向企业推销书籍、产品等现象比较突出,中小企业一定要谨慎防范,不要盲目轻信而草率购买,天上也不会掉馅饼!如假冒事实清楚,存在恶意欺诈或诈骗情节,可积极依靠公安机关或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司法所)



  查看高丙田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打假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职业打假人转型生存 (2007-3-15 10:41:07)
· 买假索赔与打假维权之我见 (2005-8-25 9:39:54)
· 南京新百被告卖了假“劳力士” (2005-7-29 10:05:38)
· “静舒氧”南京遇打假风波 (2005-7-29 10:05:14)
· “掺假的”告了“打假的” (2005-7-25 9:26:00)
· 放过孩子 (2004-12-12 20:08:58)
· “知假买假”就该得到法律保护 (2004-10-13 19:35:33)


上一篇:与前男友同居生子后,又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2007-7-2 6:55:57)
下一篇:丈夫因赌输钱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07-7-30 6:35:05)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