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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儿扔石砸中路人由谁赔

http://www.dffy.com 2007-11-5 20:59:07 作者:邢锐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法官:

  上个周日,我5岁的儿子与邻居家4岁的彬彬一起在我家里玩耍。看他们俩玩得很开心,我就出去买了些菜。可还在回去的路上,就有人告诉我说小孩惹事了,我急忙赶到家。一问才知道是两个小孩在我出去后玩起了恶作剧,他们不知道从哪搬的石头往下扔,结果一块石头正砸在楼下行走的人头上。之后检查说是脑震荡,现在还在医院治疗。我找彬彬妈商量医疗费的事情,可他一听说医疗费高并且有可能引起官司时,就坚持说是我儿子扔的,该我们赔。当时没有其他人在场,无法佐证。请问是否应该由我独自承担赔偿费呢?急盼回音。

  丁玲

  丁玲:

  来信咨询的情况涉及到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责任承担问题。所谓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来信,可以看出,两个小孩朝楼下扔石头的过程中,对楼下的行人造成了伤害,构成侵权。而侵权行为具体是谁实施的,不能分清。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两家的小孩是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由于他们都是未成年人,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后果应当由你们双方父母承担。你可以与彬彬母亲再协商解决,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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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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