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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便车出车祸 载人者应否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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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7-12-11 17:34:43 作者:储俊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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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你好!今年11月份,我照例开出租车载客,路上遇到邻居徐某,他便要求我载他一程。当时没人乘车,我就让他搭了个“顺风车”。不想,驶到横桥处,郭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迎面冲来,躲闪不及相撞了。徐某未系安全带,头撞到前面,导致眉骨骨折。之后,交管部门作了责任认定:郭某驾驶速度过快,应当负担起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与徐某遂达成了70℅的私了赔偿协议。之后,郭某找我理赔,声称剩下的费用应当由我承担。好心让他免费乘车,出了事他还要找我赔那么多钱,我感觉很冤。请问:我能否拒绝承担郭某要求的费用?
江苏 金余明
金余明:
你好!来信咨询的情况涉及到无偿承运合同中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根据来信可以看出,郭某免费乘车是经过你同意的,你就应当对他的人身安全承担起责任。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你也有责任,不能拒绝向郭某支付医药费。但是,郭某未系安全带,本身存在过错。因此,剩下的30℅的费用由你和郭某共同分担。你们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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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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