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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生活的姨妈有权要求外甥抚养吗

http://www.dffy.com 2008-1-31 8:45:51 作者:康承军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编辑同志:

  我儿时因车祸致左腿残疾,终身未婚,与妹妹一家人共同生活几十年,我的劳动收入均用于我和妹妹家庭开支和给外甥上学。现我年老且患有多种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外甥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国有企业当工程师。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外甥扶养?

  读者   丽珍

  丽珍读者:

  根据来信,可以看出,你一直与与妹妹一家人共同生活和劳动,且将劳动收入用于了妹妹家庭的开支和小孩的抚育,现丧失劳动能力,提出要外甥扶养的要求。从道德上讲,你的外甥对你应尽一定的扶养责任,给予必要的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要求外甥尽扶养义务的请求得不到支持。建议你通过政府司法所或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与外甥之间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由你的外甥定期给付生活、医疗等费用,以解决你的养老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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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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