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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的报废车被收缴,我能找卖家索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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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8-2-4 15:28:49 作者: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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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一个摩托车修理店用13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骑到路上时被交警拦下,称因该摩托车是报废车应予收缴,并对我进行了罚款。请问,对该报废车被收缴和罚款的损失,我能否向摩托车修理店索赔?淮安 顾某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就你所说的向摩托车修理店的店主索赔一事,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所以,如果你欲向店主索赔,应该出具你当时对该二手车是报废车不知情或是店主存在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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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海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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