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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汉频频相亲 房产登记儿子名下屡屡被拒

2011年02月21日15:31 东方法眼张峥莉 卢凤人次浏览 评论字号:T|T
  近日,江阴市民何老汉心事重重地走进了江阴市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何老汉今年81岁,退休在家多年,每月退休工资一万多元,照理正是安享晚年的好时光,为何愁眉不展呢?

  在法官的询问下,何老汉道出了原委。原来,近几年来,儿子媳妇虽然常常过来探望,但何老汉一个人住一套房子,总感到寂寞,他想要找个老伴一起过日子。何老汉提出这个想法后,也得到了儿子儿媳的支持,在他人的穿针引线下,何老汉先后相了三次亲,均未能成功。原因就在于何老汉如今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儿子和儿媳。

  新年伊始,何老汉又一次相亲,并且对六旬老太汪女士一见钟情,可当汪女士听说何老汉“名下”没有房子时,她也打了退堂鼓。万般无奈的何老汉来到了法院求助。

  “我毕竟比何老汉年轻,将来万一老头要是先走了,儿子儿媳会让我继续居住在房子里吗?”在法官的电话连线下,汪女士说出了心中最担心的事情。

  听了这番话后,何老汉表示理解汪女士的担心,可房子已经过户给儿子儿媳了,还能要得回来吗?(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官提醒:

  现在不少老人愿意在生前就早早地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孙辈。有的是为了得到子女更好的照顾,有的是为了避免身后继承时可能出现的税费,也有的是迫于子女的要求。应当说,老人们的这种朴素想法,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现实操作中,却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美好的效果。

  相当一部分老人提早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后,恰恰出现了自己极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像何老汉这样因没有房子而找不到老伴的事情频频发生,而更有的子女对父母不再孝顺:将老人赶进底层车库居住甚至将房产拿去抵债后一跑了之,这些都导致老人无家可归。而即使子女愿意归还房子,在办理转让手续方面依然费时费力,要多花冤枉钱,

  因此法官建议老人们不要过早地把自己的房产转到子女名下,尤其是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老人,老人对自己的财产,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置,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作者:张峥莉 卢凤责任编辑: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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