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RSS

东方法眼

 

请选择搜索分类 全站资讯图片下载视频

我骄傲,我见证了这三十年

2008年11月30日20:15 东方法眼余珊人次浏览 评论字号:T|T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那一年我三岁。

  在好吃的东西越来越多,身上的衣服越来越漂亮的记忆中,在改革开放的前15年里,年幼的我还不知道改革开放的深意,却享受着改革的成果长大了。19岁那年我参加工作,成为了南昌西湖区人民法院中的一员。

  到法院上班的第一天,看见法院办公楼是一栋两层的砖木小楼,一个大一些的办公室里坐着整个庭的同事。办公室就是审判庭,开庭时,没有庭审任务的同事们就得挤到别的办公室去。最初做书记员工作的我,因为当时通讯及交通工具的简陋,每次送达法律文书,都是骑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中穿梭,寻找当事人的送达地址。所有的法律文书、笔录等书面材料均用手书写,有时候面对复杂些的案件开庭,由于用手书写耗时较长,庭审过程长达两三天。那个时候,工作是紧张有序的,条件是简陋的。

  经历了2年多的建设,在22岁的时候,我搬进了新建成的办公大楼,那是一栋11层的电梯大楼,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两人一间,各庭室都配备有单独的审判庭和当事人接待室,办公条件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而后在很短的几年时间内,法院的各项硬件设施都得到了补充完善。当我成为一名审判员的时候,我们拥有了电信宽带、局域网、全自动监控设施和冷暖空调、全自动打印一体机等先进办公设施,各庭室配备汽车,通讯工具普及到个人,办公自动化的实现使得我们的审判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今的书记员送达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甚至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由于南昌市区较以前扩大几倍,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已无法适应高效率的工作节奏,而不再在工作中使用。询问、庭审笔录、裁判文书制作等都用电脑操作,整个案件的审判流程都可以通过局域网进行查阅和审批。无纸化办公,这个以前只在书本上见过的概念,如今变成了现实。作为一个法院人,眼见身受着这些巨大的变迁,我很自豪,因为了解过去,所以对今天法院的成就,我万分珍惜。

  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变不仅仅反应在我们法院的物质装备改善上,放眼整个社会,都在经历着巨大的变迁。单一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逐渐变得举足轻重。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改革开放让中国迈入了历史的新时代。

  我们的法律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经历着变革。就调整经济的法律而言,由最初单一的《经济法》,演变成现在的《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巩固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新类型案件的不断增多,我们法院的庭室设立,也由原来的经济庭,划分成专门审理经济类合同纠纷的民二庭和专门审理涉房地产案件的民三庭。专业性庭室的设立,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改革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真正富裕了起来,人们的思想从原来的打官司是丢人的事情,转变为诉讼是维权的观念。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新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改革开放,加快了中国法制社会的进程,使得社会向更加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得每一个中国人都万分自豪。这一切都来源于我们党和一届届国家领导人的正确抉择和领导。前面的路还很长,三十年一路走来很艰辛,但相信在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引领下,我们国家能走向更加的辉煌灿烂的明天。

  我很骄傲,我见证了这三十年;未来,我将继续见证。

作者:余珊责任编辑:李富金
复制链接| 收藏| 打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