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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梦醒

http://www.dffy.com 2006-5-27 22:00:44 作者:朱来扣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讲述人:小蛮,女,25岁,银行职员

  早春的雨很冷,小蛮就选择这样的雨天打通单身妈妈热线。

  正式约见的时候,她穿白毛衣、石磨蓝绣花牛仔裤和棕褐色牛皮鞋,衣着似乎普普通通,可细心看一下,才发现都是日、韩的名牌。我到的时候,她塞着耳机在听CD,眼眶有哭过的痕迹。我问她听的是什么,她说:“《十年》。”

  他掌心的宝

  独自去做人流的那天,我躺在弥漫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台上,感觉到冰冷的器械打开我的身体。我想着自己背叛了亲情,抛舍了更好的前途,像飞蛾扑火一样燃烧在爱情里,却落得这么个结局——爱了我十年的和平,把我当作小小女神捧在手掌心的和平,说要守着我一辈子的和平,选在我最脆弱的时候移开了他的肩膀。

  往事一幕一幕,我忘不了。

  15岁,我的眼里只有重点大学,每天只顾埋头做功课。在追求我的小男生纷纷打退堂鼓的时候,只有和平留了下来。那种暗恋,丰盛得我无法不感觉到。他每天为我画像。他的画布、草稿纸、数学作业本的底页,有上千个“我”在喜怒哀乐。油墨重彩画出来的“我”是漂亮的,铅笔寥寥几下构出来的“我”是清纯的,圆珠笔描出来的“我”是调皮的。毕业那天,他说要送我礼物,我打开那个装满“我”的纸箱,感动得哭了。

  18岁,我考到上海,他留在沈阳,两个城市天南地北。他抓住所有假期往上海跑,坐那种硬座的火车,有时候没有座位,他就铺张报纸坐在过道上。他没有钱,我们常常站在街头合吃一客普通的牛奶冰淇淋。他给我买做工粗糙的绒线小娃娃和藏银戒指,我都当作至宝。外表硬朗的他心思细腻,平时他会寄手写信给我,白色信封里装满了浓情蜜意。所有这些,在我眼里浪漫得一塌糊涂。

  20岁,他熬不住对我的思念,决定放弃学业来上海找我。他说,在民办大学,以他的专业就算读出来也不会有什么发展,还不如从现在开始创业,社会总归重视有本事的人。于是他决然来到我身边。

  22岁,我们同居了。女友们说,和平对你太好啦。是真的。走在起风的街头,他会自然而然脱下外套包住我;我爱吃红烧肉,他就每周做一两次给我吃,手艺特别好,我的味蕾因此对他产生了依赖;我洗完澡,他会耐心地往我腿上抹橄榄油,连脚趾丫都不放过。他会修理几乎所有的家用电器,我们住处的抽水马桶、抽油烟机、热水器都是老旧的,我用不来,但到他手里就会被调理得服服帖帖。我觉得他仰着头修空调的样子特别好看,额上汗津津的,表情专注。我想,我是爱他的,不是因为他有多少钱,不是因为他有多帅,而是因为他对我好。

  背叛亲情选择他

  爸爸妈妈是不允许我和这样一个“穷小子”恋爱的。

  但又能怎样呢,年少的爱情是火焰,风越大就燃烧得越旺。我带他回家过,爸爸妈妈视他如空气;家里的花园姹紫嫣红,和平却很沉默。爸爸的书房,随意摆放着名贵的古董。后来,和平跟我说:“你爸爸懂古董吗,那算不算是附庸风雅?”

  爸爸对我说:“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你被冲昏头脑了。”

  我想,我是真的被冲昏头脑了。为了跟和平在一起,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上海的一家外资银行。当时,系里保送我读研究生,我放弃了;爸爸要送我出国深造,我不同意。如回沈阳老家,凭我的专业成绩,加上爸爸的关系,我会有很好的工作,但是为了和平,我统统割舍了。在上海,我们租的是普通的民房。和平的自尊心强,我不能动用爸妈给我的钱。当我往窗外的竹竿上晾衣服的时候,在拥挤的公车上闻着别人汗臭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想哭。在沈阳的家,我们住的是当地最好的别墅,我上学有专门的司机接送,我从来没有动手做过饭。

  我身边同事们在谈恋爱,不少有空就相约一起去旅行,周末去看大片。但是我们做不到。和平的父母是郊区的菜农,他微薄的薪水要拿一部分邮寄回家。女孩子爱美,我喜欢买衣服也喜欢给他买衣服,但他看见我拎着购物袋回家就不高兴。不知从哪一天起,我开始留意他的脸色,怕说错话,怕他说我不懂事。买了衣服,明明是800元,我会说打折淘来的,120元;打车回去,我会提前下车,跟他说是坐公车回来的。

  有时候我也会想,我的梦想呢?我不是该流连在巴黎大道上,说着流利的外语,和来自欧美的同学谈笑风生吗?我不是该每天醒来就看见桌子上有一大瓶新鲜的白玫瑰或马蹄莲吗?我不是该身穿晚礼服在舞池里优雅地旋转吗?我不是该开着自己的跑车在绿色无垠的原野上兜风吗?

  但只要和平的吻温柔地落上我的眉毛,我就把那些梦想都忘了。

  终于说分手

  到了后来,他开始省略他的温柔和吻了。《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临死时说:“我猜到了这个故事的开头,却没有猜到故事的结果。”每看到那里,我的眼泪就像被拧坏的水龙头。

  我家境好,我漂亮,我招男孩子喜欢,我喜欢歌声和花朵,我读的是重点大学,这算是我的错吗?还是,只是因为他出身贫寒,因为他相貌平平,因为他压力太大,他就必须认定我是错的?

  初来上海时,和平决定去报读三维设计。以他的脑袋,学习设计是小菜一碟,难的是学成后找工作。那年七月,我陪着他奔波于大小人才市场。没有学历,没有经验,职场上没有风花雪月可言。几个月后,终于有一家小动画公司肯录用他。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倾轧,他在那里一直郁郁不得志。

  受够窝囊气的他,也许需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女友吧。曾经是个笑声朗朗的男子,但自来上海后,我不记得他开怀大笑过。我性格上是比较粗枝大叶的,从小到大,一直被妥帖照顾的我,对生活细节懵懂无知。他有时下班回来,因为挨了老板的教训而脸色疲乏。而早早下班的我呢,可能正嗑着瓜子,对着电视娱乐节目笑得前仰后合。

  他动不动就说单位的某某是靠走上层路线才做到现在职位的,某某水平差得一塌糊涂,薪水却比他高。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这个城市拿一千多元薪水却生活愉快的人比比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他才变成这样。

  他说我是娇小姐,不懂事,动辄就跟我讲办公室某个女孩,家境贫寒,自己怎么就奋斗过来了;又说某某同事的女朋友,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也许我天真,我原以为相爱的人就该无话不说。但他不,他喜欢积压不满,实在受不了就爆发了,大发脾气。我在校园是校花,在银行是行花,追我的男孩子一向很多。如果说当年读书时是刻意不理,现在到了工作岗位,我大大咧咧的个性就冒出来了。同事们是这么评价我的:漂亮,比较亲切,有点急躁,有一把好嗓子。

  我爱唱歌,据说有王菲的味道,但和平不喜欢,说是靡靡之音。

  可能是以前花在读书上的时间太多了,工作后我开始喜欢跑在外面玩。男男女女一大堆,大家去开篝火派对,吃烤肉,喝啤酒。在那里,我可以大声唱歌,他们会给我最热烈的掌声。但和平痛恨我这样。最严重的一次,他回老家办事,提前回来时想给我一个惊喜。他在火车站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在一个通宵舞会上,为怕他生气,就撒谎说我和几个女同事在一起。他跑遍我常去的地方找我,最后看见我在跳舞,一群男孩子围绕着我。他转身无声无息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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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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