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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位的乌市水磨沟区府 颠倒的着装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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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7-9 21:16:17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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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政府日前贴出一则《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规范着装的通知》,规定在工作时间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人员,凡赤脚、穿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通知》的出台,为的是“创造一种严肃、和谐的办公环境”,不过,有些市民并不买账,认为这是作秀。 这还真是一个作秀之举! 我们知道,政府是市民的守夜人。既然如此,政府有权力管市民穿、戴和涂什么吗? 当然,作为政府属下的雇员,因端人饭碗就得受人家管,政府确实有权力对其着装进行一定的合理限制,但这也只是必要前提下而为之,不能要求“一律”统一着装。 但对市民来说,穿什么是市民的自由,难道找政府办事还要这么苛刻?因为不符合着装要求就不给老百姓办事,这是一种渎职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机关是一个严肃的办公场所,不同于一般的社交场所,因此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前来办事的人员都应该遵守机关的着装要求。一些酒店、高档影剧院对前来消费的人员就有一定的着装规定,进入办公楼的办事人员也应该配合机关工作氛围的需要,创造一种严肃、和谐的办公环境。这不是典型的看人下菜的思想遗毒吗?人民的政府,人民去找他办事还得穿上好行头(其实一般而言,确实会穿得好一点,因为我们一直有看人下菜的传统,政府也不例外),并作为一项制度规定,这不是可笑之极吗?如一个申请困难补助的市民,他不可能按要求着装,否则还用要求补助吗?酒店是消费场所,讲求有钱就可进因此要求着装高档无可厚非,政府也是有理无钱莫进之地吗? 据乌鲁木齐市水区政府一名值班保安告诉记者:“《通知》贴出来的当天,就有6名光脚穿凉鞋的办事人员被挡住了。”我估计这位保安代政府受骂的机会还少不了,真是政府的一个错误决定,给无辜的保安之父母甚至先人带来无妄之骂,他们惹谁了?但老百姓除了骂保安又能朝哪儿撒气呢?其实都是政府惹的祸。正如遭受值班保安阻拦的杨女士所说:“凉拖、吊带装现在到处都流行,我是去办事,你管我穿什么?”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地方,用衣服的覆盖率来衡量办事人是否该进入政府大门,确实是有失偏颇! 乌鲁木齐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康明亮认为:“试问,人大代表可以穿短裤去开全国人大会议吗?”“人大代表不可以穿短裤去开全国人大会议”这是其履行职责所在,与普通市民不同。当然,我也大胆想象,什么时候,人大代表可以穿短裤去开全国人大会议就好了,至少可以少开或不开空调,符合节约能源的要求。 另据新闻说,实际上乌市水区政府早在2003年就出台过类似规定。 看来,是上次规定没实施好,才有这个新规定。就我看来,这个寿命估计也长不到哪儿去。正如南方日报评论说,以前人们诟病一些政府机关“门难进”,主要还是说他们高高在上、工作作风恶劣;现在,演变成因为着装问题的“门难进”,颇有些耐人寻味。当前,最重要的是服务态度真正得到端正,“脸好看,事好办”。现在问题的焦点显然还轮不到“规范着装”上,这类东西属于“末”,真正的细枝末节。 由于政府的管理错误,导致了规范市民着装的颠倒之举。就我看来,这个区政府是不是没事闲吃萝卜淡操心? 就这,还不如给那些衣不遮体的贫民送点衣物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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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学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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