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人事部门目前采用的考试制度存在的缺陷不可否认,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但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听司机朋友谈超载》,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超载产生的原因,一改公文所说的弊端种种,读来让人不禁悲从心生。去年我的一位初中同学就因查超载而牺牲,我曾多次想,这里面是不是我们的制度还有些问题。
《为什么“想占有”,就能“上”?》从福州市出现了“想占有我吗?!那就上吧......”这一广告谈起,认为目前某些广告词,却利用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大打擦边球,利用语意双关来制造暧昧、“性感”甚至淫荡的语境,从而吸引尽可能多的受众的眼球。与此同时,这类广告也于不知不觉间起到了诱导人们阴暗心理的作用。
《问题不在于“普通”与否》从读书是不是为了挣大钱娶美女的争论谈起,表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之处。
《武汉“宴席申报制”:是否官僚主义?》从武汉市出台的“宴席申报制”,即“100人以上的宴席需报请有关部门审批”说起。作者质问:这一举措能不能成为官僚主义者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能不能使越来越没有市场的官僚主义作风借机还魂?
不知道这个制度现在是否还在实施?这是我最关心的。
《因未涉远华案立一等功:无过=有功?》作者从中国新闻网因“无一人卷入远华案 福建厦门中级法院荣立一等功” 的报道说起。指出,
这真可算是天下奇闻了。
它奇就奇在混淆了“有功”与“无过”之间的界限。正如11月19日《中国青年报》文章所说,“法院 无人卷入 之所以被称为奇迹,是以默认 应该有人卷入 为前提的。 无人卷入 充其量只是无过,不应作为记功尤其是记大功的主要理由。”尤其作为司法人员,这个“卷入”是雷池,是不可逾越的。你如果“卷入”就是犯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惩罚犯罪也是你法院应尽的职责,你不但不应该“卷入”,还应当主动同腐败行为做斗争,否则就是失职。
它奇就奇在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读了这则报道后人们不禁要问:他赖昌星腐蚀过法院工作人员吗?如果没有,那或许说明在他的眼中,法院这颗棋子对他的走私“事业”不那么重要,没有必要花费精力让其“卷入”;或许说明他过于自信,以为自己编制的关系网足够牢固,不可能闹到走上法庭的那一天。既然人家心目中根本没有法院的位置,根本没有“拉”过,使法院工作人员失去了“卷入”的必备前提,法院没有“卷入”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其他人又何必自作多情,为法院没有“卷入”而喜形于色,欢呼雀跃?如果赖昌星确实腐蚀过法院工作人员而被拒绝,那事情就更严重了。据说,远华案的突破口是一封来自走私集团内部的举报信而不是法院的原因。人民法院作为执法部门,在反腐败问题上比其他部门有着更重要的责任,党和人民要求于他们的,并不仅仅是洁身自好。如果赖昌星腐蚀过你,你不但自己不应“卷入”,还应追究他腐蚀你的犯罪行为,同时挽救更多的“卷入”者。否则,你不但“无功”,而且“有过”于党和人民。人们养猫是为了捉老鼠,如果主人因为猫没有同老鼠一起偷吃食物就奖励它大块大块的肥肉,那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
它奇就奇在为我们提供了极其可贵的警示。如果有关媒体报道属实,把厦门中院因“无一人卷入远华案”作为记集体一等功的首要原因的话,那就说明在许多人心目中,“对与错”、“功与过”、“是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已经模糊到令人吃惊的地步了。自古以来,明智之士就主张在吏治问题上功过分明、赏罚分明,这是形成清明政治的必备条件。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正在由以前的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在这个问题上,许多人主张在把好防范、制约、监督和惩处四道关口的同时,必须将关口前移,立足于防范,这无疑是对的。但现在看来,只“前移”恐怕是远远不够的了,还要“上移”,即从高层领导入手,来划清“功与过”等一系列是非界限,澄清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各种糊涂认识。否则,在大量不抓老鼠的猫受到表彰奖励后得意洋洋睡大觉的同时,越来越多捉老鼠的猫也将一个个爬进懒猫的行列。而老鼠,也将越来越横行无忌了。
这样的文章真让人击节叫好。
《想起了毛泽东同志给长子毛岸英的一封信》。老人家在1947年7月1日给长子毛岸英的一封信这样写道:“一个人无论学什么或者作什么,只要有热情,有恒心,不要那种无着落的与人民利益不相符合的个人主义虚荣心,总是会有进步的。”在这段话里,他着意强调的是儿子的行为要“与人民利益”相“符合”。老人家还在这段话的下面划了横线,足见对这段话的重视。作者指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作为共产党人来说,应该而且必须自觉地把人民群众利益置于包括亲属子女利益在内的个人利益之上,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事实上,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历来是衡量一个人思想境界高下的试金石。从毛泽东他老人家和子女关系这个独特的视角,我们又一次真切地领略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不可否认,我们的大多数领导干部是能够站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来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和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的,这也是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崇高威望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个别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群众给予的权力作为为亲属子女捞取好处的资本,有的甚至包庇触犯法律的子女,完全站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其结果不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而且害了自己的亲属和子女。
《向北广、向揭露作弊行为的学生表示敬意》作者从北京广播学院严厉惩罚作弊学生的做法和同学揭发作弊同学的学生的行为谈起,作者认为“人无诚不立”,诚实与正直是做人与处世的根本。如果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对作弊行为习以为常,我们的高校仍然心安理得地向社会输送敢于作弊的“李鬼”式“人才”,那将是中国教育的耻辱和民族前途的悲哀。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这是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遗产之一,也是中国走向法制社会的一条拦路虎。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在吞食着由此带来的苦果。
《小议戚火贵的“惧内”》从戚火贵在“临终遗言”中总结自己的犯罪原因时曾经说:“我如果有一个好的爱人的话,如果她及时提醒我,我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很多东西(指受贿的事)受她影响,我讲她也不听”说事。我倒想起了赫赫有名的网友十年砍柴的关于斯人的文字,转过来。
一个人是在保定一次午餐上认识的,他是自海南监狱局局长戚某某,穿一件皮夹克,显得忠厚老实。在别的省局局长互相敬酒,问候近况时,他一言不发,十分落寞,我恰巧坐在他旁边,便和他寒暄。他说他刚从一个县级市市委书记调任这个位置,对业务还不太熟悉,这次是来学习的。他一自我介绍,我想起来了,前半年人事司一位处长和一位副处长曾经去考察过他,引起大家的艳羡,因为一般干部出差固然很多,但去西藏、新疆、海南这样风景迥异于内地的地方机会还是不多。本系统地方厅级官员是双重管理,当地党委主管,本部协管。副厅级以上的干部候选人,当地省组织部提出,但如果本部门人事司必须去考察。这类考察多是例行公事,外加游山玩水。我记得考察这位被提拔的戚某人之后,两位处长在司的例会上向大家介绍过他们的工作成绩,而且说到这位同志工作有魄力,能团结周围的同志,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明--这几乎是对评价所提拔干部的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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