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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们讲法律是没有用的

http://www.dffy.com 2006-8-4 12:35:56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绿  


  当然不欢而散。最后,还是我这位同学的父亲通过关系找到引荐人到所长家去“坐了一坐”,最终这位不讲“关系”的所长很爽快,“我们不管了,去他的!”“要不是那个瓜学生讲什么法律关系,早就给放了!在我这儿还用讲法律——关系?哈——哈”。同学的父亲也陪着笑。
  他后来跟我讲,你们这些孩子呵,读书都读傻了!
  是呵,百无一用是书生(当然,就我们这些人,恐怕还不够称书生这个资格)。我一直认为,学文科是最无用的,除了会几个酸词艳句,搞点风花雪月之外,还有什么用?
  实业报国、实业救国,莫忘!
  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可以为所欲为?还不是有钱吗?人家可是“实业”呵,你一个小干部(在与开发商的角力中当然是弱者),怎么能就凭学过几天法律和人家对抗?还不是以卵击石?看看这结果?!悲痛呵!
  和他们讲法律无用?那什么有用?
  动武,肯定不是对手;论钱,也不行;那到底靠什么,最后我找到答案,还只能还是法律。
  好在我们的法律还在。
  想起了最近读过的黄鹤鸣法官的《法庭的故事》,又想起了历史上有名的那个法制事件,
  18世纪时,号称“军人国王”的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一日,威廉一世入住行宫,兴致勃勃地登高远眺,却发现宫墙外面不远处耸立着一座古老的磨房,遮挡视线影响观景,遂令身边的大臣去问磨房的主人愿意不愿意出卖磨房,他打算买下这座磨房并把它拆掉。大臣找到磨房主交涉,不料磨房主坚决不卖:“这磨房是我祖上传下来的产业,乃无价之宝,我必须把它一代一代传下去。”大臣只得如实回禀。威廉一世执意要买磨房,于是开出高价,让大臣进一步前去交涉,可磨房主硬是不买国王的账。威廉一世大怒,命令卫队强行拆掉了磨房。拆除磨房时,磨房主站在一边冷眼旁观,口中念念有词:“为帝王者或可为此事,然吾德国尚有法律在。此不平事我必诉之法庭。”不久磨房主就此事一纸诉状将威廉一世告到法院,结果法院判决皇帝恢复原状重建磨房,还判决皇帝赔偿磨房主人的损失。威廉一世看了判决书后苦笑着说:“我做皇帝有时也会不冷静,以至认为自己可以无所不为,幸亏我国有这样的好法官,能刚正不阿公正办案,此真乃国家之幸,寡人之幸也。”于是令人又将磨房在原地重新建了起来。
  所幸,吾中国亦有法律在。
  我们希望法律天天在,时时在,无时不在,不能在任何时候缺席。
  死者已去,留给我们生者无尽的悲痛,更留给我们不尽的追问,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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