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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的帐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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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10-18 21:43:41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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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司法(JUSTICE)与正义是相通的。正义是司法的主题,也是司法的最终目标。对正义的追求,是法律职业人永不懈怠的理想。为了表达正义,法学大家用皇皇百万言写成流芳百世的巨著,像高铭暄先生的刑法、台湾史尚宽先生的民法系列经典;而法学随笔则是用大众最乐见的表达形式向大众传播法治。如贺卫方先生的《运送正义的方式》、冯象先生的《政法笔记》。若要衡量两者价值,我认为实难分伯仲。因为没有严肃的理论法学,法学就没有前途和发展。但究竟中国的一般老百姓,有多少人会来阅读我们的那些严肃理论著作,实在是大可疑问。严肃的理论著作很难发挥动员和组织民众进行法治建设的作用(卓泽渊语)。 当前,老百姓喜闻乐见这一巨大的市场需求极大刺激了法学随笔市场的繁荣。但凡物多则滥,在法学书店,各式各样的随笔充斥其间,尽管名字非常拿人,甚至来头也不小,但读后却感觉收获寥寥的作品不在少数。因此,初见到《正义的帐单》(王琳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8月版)时,没有特别印象。装帧一般,作者更非大师。但一读却不能释手。 关于法院变更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学说和争论估计可以出几本书了。看王琳的写法: 一篇稿子投到编辑部,编辑大笔一挥,标题改了,内容还保持完好。这是作者们常能遇到的事。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和编辑享有的最终决定权让作者在通常情况下都默认了这一事实。即便作者事后发现标题不尽如已意,也唯有颇觉无奈:其时白纸黑字出现在报章上,已是铁板钉钉了。在刑事程序中,检察机关也颇象是些专业写手,他们在固有的领域里将一例例个案贯上罪名,向法院“投稿”。当然,较之一般的作者们,检察机关的“上稿率”(获法院采纳的有罪判决)要高得多。但这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没有了普通作者的烦恼。一旦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某例个案的罪名认定上看法不一,法官们同样会象编辑大人一般大笔一挥,更名裁判之。在备受关注的“黑哨”龚建平一案中,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近日就感受到了这种尴尬。(程序正义下的“变更罪名”) 通览这部书的法与治、案与析、思与辩、破与立、愤与问五部分,似上之精华者可谓俯手即得,无一不体现着上忧国、下忧民的民众情怀,特别是对司法、对正义充满信心,并将其“改革应依赖最高司法机关力量而不是地方、基层的小范围创新”的理念以一贯之。 这本300页码的书籍定价24元,对动辄七八十元的书价来说并不太高,但王琳仍然嫌偏高(由于不可名道的原因)。是呵,对一个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写作者,有什么还能比传播自己的思想更高的追求呢?高书价却可能使身贫而心忧天下(法治)的读者难以分享作者的思想。 正义不能以交学费为代价。正如作者所言,理出这份帐单,是为转型期的中国所留下的一份法治记录,是为了我们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不再因帐单而使结果聊胜于无。(代后记,网事并不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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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学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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