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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笑话与幽默

http://www.dffy.com 2006-12-13 21:37:09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法庭上身着法袍、手执法槌、一言关乎人生死、不苟言笑的法官形象,成为我们心目中的思维定式。
  因此,据说在以全民幽默著称的美国,有许多关于上至总统、下至乞丐的笑话。特别是对又爱又恨的律师,美国人的这种天赋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一块墓地上,有一律师长眠之后,惟恐后人忘记,自制墓志铭一展示会,上书“这里长眠着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律师”。结果他真得没有被忘记,走过的美国人都说,“真奇怪,这么小的一个墓穴里竟然能盛两个人”。美国人的幽默以至如此。
  但却很少听说外国人对法官的类似幽默。当然,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今天看一闲书,就有一则。
  在古代英国亚瑟王时期,有位大法官(想来这位大法官也是人,而且是男人,自然就有男人的七情六欲)。他竟然产生了一个非常有悖君臣之道的爱好,他非常仰慕王后美丽迷人的胸脯,(能让一个大法官都着迷的大乳房,估计比起电影《黄金甲》中那些豪乳,如果不超过的话可能也绝对不会逊色)。但他知道接近王后的代价是死亡,他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亚瑟王的御医。御医答应帮他实现他的愿望,作为代价,大法官答应付给御医一千金币(这种允诺自然就是合同之债)。于是,御医配制了一种痒痒水。一天,御医趁王后洗澡时,把痒痒水抹在了王后的胸罩上。王后穿上衣服后,感到胸脯奇痒难忍。亚瑟王急忙传御医给王后看病。御医说这是一种怪病,要解痒,只有用一个人的唾液,要让这个人在王后的胸脯上舔四个小时。这个人便是大法官。亚瑟王急传大法官进宫为王后治病。御医已经把解痒的药放在了大法官的嘴里。于是,大法官终于实现了他长久以来的愿望,在王后美丽的胸脯上足足舔了四个小时(哇,四个小时,这个法官不但法律知识精深,而且这功能也超群)。大法官过足了瘾,王后的病也治好了。大法官回到家里,御医赶来向他索要报酬(这个债权人倒是兑现的及时)。大法官已经过了瘾,而且知道御医肯定不敢把事情的真相禀报国王,于是便想赖帐(可见,没有好的思想,法律人照样可能违法,这就是你大法官的不对了,大胸脯看了,也吃了,不能不讲规则)。御医忿忿地离去,发誓要让大法官付出代价。于是,他又配制了一些痒痒水。这天,他趁亚瑟王洗澡的时候,把痒痒水涂在了国王的内裤上。
  第二天,亚瑟王又传大法官进宫了
  ......
  法官在当代法治社会中的特殊身分是不言而喻的。我们通常都把司法视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司法活动主体的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否则正义便难以实现。正因为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使得社会公众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期望之高,远远超出普通的道德标准。西方一位哲人曾说过,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法官就应该是完人。在我国,由于以往人们对司法腐败的指责及对司法清明的呼唤在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上体现的越来越突显出来。也许在此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正逢其时。这个只有50项条款的“准则”里出现了27个“不得”,管的范围也相当宽泛。既管法官的交友,管法官的8小时以外,又管退休的法官,还要约束法官的家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我们确定的这个‘是非标准’,是希望能够把一些虽没有违法违纪,但道德不好的法官清理出法官队伍。”事实上这也是一把双刃剑,显示的是对法官的不信任,最高法院作为全国30万法官的娘家人对自己的孩子都如此之不信任,何况外人乎?
  放眼世界,法官的清白是不容置疑的。
  不禁想起了另一则故事。
  古希腊的凯撒虽是盖世英雄,但他的妻子庞贝业却不安于室。有一次,罗马举行波娜女神纪念仪式,依照当时的习俗,男人必须离开家中。这天,庞贝亚的情夫克罗地亚斯便利用这个机会溜进了凯撒的家中。不料,这事被侍女发现了,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罗马城。凯撒在听到这件事后,马上将庞贝亚休弃,克罗地亚斯也因亵渎神灵而受到审判。在法庭上,凯撒被传作证。出人意料的是,凯撒说他根本不相信庞贝业会与克罗地亚斯有染。一方面,凯撒拒不承认妻子红杏出墙,而另一方面,仅仅因为妻子的贞操被人猜疑,便作出休妻一说。虽然凯撒并没有做过皇帝,后人却将这个故事附会成“皇后的贞操不容怀疑”的说法,而且成了“法官与皇后的贞操同样不容怀疑”。
  当前,最重要的怎样解决法院自我评价和社会对这一群体评价脱节的问题,法院、法官都认为自己是清廉的,自我评价远远高于社会评价,甚至两者之间差距之大,超乎想象;这是一个难题。现在有种现象,胜了官司的人不认为自己有理,而是“有人”;输了官司的人更认为自己“没有人”或者“找的人不如对方硬、没管用”。法官办案,定纷止争,评判是非,必然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少数案件当事人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只强调对自己有利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对不利事实和证据避而不谈,而一旦这些不利的事实和证据纳入法官的审理视线,就有可能使当事人自认为有利的事实和证据发生质的变化。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常常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当事人一旦败诉,就认为是司法不公,当事人胜诉了,也可能是对方“有人”在起作用(事实上这种现象确实也存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怎么可能讲司法公与不公的问题。
  我们不得不承认,法官队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虽不是主流!这些支流已经污染了水源,人们对法官的不信任情绪在增长,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看到QQ群上一则笑话,
  元旦快到了,别忘了给孩子们讲讲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那时候天还是蓝的,水也是绿的,庄稼是长在地里的,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耗子还是怕猫的,法庭是讲理的,结婚是先谈恋爱的,理发店是只管理发的,药是可以治病的,医生是救死扶伤的,拍电影是不需要陪导演睡觉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欠钱是要还的,孩子的爸爸是明确的,学校是不图挣钱的,白痴是不能当教授的,卖狗肉是不能挂羊头的,结婚了是不能泡MM的,买东西是要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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