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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大盖帽

http://www.dffy.com 2008-8-1 19:31:45 作者:黄鸣鹤 来源:东方法眼

    绿  


  还是个法学院学生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制服。搞模拟法庭,学校开介绍信到法院、检察院借了几套制服,几个学生试穿后都觉得挺威风。有个同学说:为这套制服寒窗苦读十几年,值。在场无人反对。

  毕业后到法院工作,合法地拥有了制服,新鲜一阵子之后就不爱穿了,因为经常被误认。

  这也难怪,肩章上的天平图案自然而然地被人联想到了市场管理员之类,也曾经被误以为是城监的。有一段时间,单位要求穿制服上班。在上班的路上,经常看到小摊贩看我远远走来就或挑或端往小巷里狂奔。当然,我也清楚他们是因为违章摆摊,怕城监人员,而我的制服使他们误认,但心里仍很不是滋味。

  到后来,他们学会了识别肩章,知道我不是城监的,也不会找他们的茬,不跑了。但我下班买鱼时他们脸上的神情还是惴惴的,如同佃户到了年底交租时面对着黄世仁。

  有时,我很想告诉他们,我只是一个国家雇员(注意,不是公务员),而他们是纳税人,是他们出钱来养活我的,只要他们是守法的,就没有理由怕我。但我终究没说,因为如果我真这样说的话,他们不仅不知所云,而且会很紧张和惶恐。而我的许多同行可能会摇摇头说:书生就是书生。

  于是我很悲哀,甚至有些讨厌身上的制服。我是个普通人,要不是高考制度,我可能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和他们一样为了家庭而在路边讨生活,恐惧于权力,畏惧于制服,当然仅仅是畏惧于一种强制力,而不是出于对法律的内心敬畏。

  一天,读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西方的法官到中国法院参观,接待者把他带到了一家法院。他看到一群穿着制服的人进进出出,连连摇手说:你们搞错了,我要参观的是普通法院而不是军事法院。当陪同者告诉他这就是中国的普通法院时,他耸了耸肩,不予置评。

  的确,就外国人的法律价值观而言,军队着制服是因为军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警察着制服是因为警察拥有治安权。制服是为了方便民众识别和表明身份。而法官是什么,法官是纠纷的裁判者。他取得公众的尊重是因为他的智慧、公心和中立,他所必须做的,就是根据他对法律的理解和对事实的判断,以公正及智慧做出判断和裁判。

  终于,在二十一世纪来临之前,我们告别了大盖帽和肩章,换上了西装式制服,在胸前别一国徽以示识别,开庭时披法官袍。也许,在许多人看来,这只是微小的变化,但许多专家和学者赞誉有加。因为,在他们看来,检察官和法官们告别大盖帽和制服,也就意味着在中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检察官和法官的专政色彩已逐渐淡化,而其作为公众利益代言人和纠纷裁判者的角色日渐凸现。

  在多年分发下来的众多肩章中,我只挑了一副作为保存。我告诉妻子,如果将来成立中国法治建设博物馆的时候,说不定还可以成为馆藏品呢!

  (此文成于看到中国法官、检察官即将告别大盖帽和肩章的新闻报道当晚,佐以两瓶啤酒和哼一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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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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