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逍遥法外 >> 图片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警察叔叔护送学生过马路

http://www.dffy.com 2006-12-26 20:31:40 作者:吴一平 陈冬平 来源:东方法眼

    绿  


  孩子的交通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江苏射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合德中队在辖区所有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中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宣传,宣讲《浙江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同时,每天组织民警在学生放学高峰时间到学校门前,护送学生过马路,确保学生安全。

  (图为交巡民警在解放路小学门前在护送学生过马路)


  



  查看吴一平 陈冬平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交通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 驾驶员获刑三年半 (2008-8-4 15:53:58)
· 查螺队员车祸死亡 乡卫生院承担赔偿 (2008)衢中民一终字第273号民事判决书 (2008-7-28 10:27:16)
· 自行车与电动车相撞 货车再撞致人死亡 (2008-7-12 15:02:48)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8)石民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书 (2008-7-1 10:00:30)
· 死者在调解书上签下“无名氏” ? (2008-6-30 18:02:05)
· “挂靠车”肇事:已注销企业为何担责? (2008-6-16 19:10:07)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2008-6-13 18:36:45)
· 连环购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由实际购买人承担责任 (2008-5-29 14:50:09)


上一篇:执结一件农业承包纠纷案 解决上万群众饮水问题 (2006-12-24 15:32:36)
下一篇:“超女旋风”火爆苏北[组图] (2007-1-7 17:43:34)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